协议离婚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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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协议离婚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协议离婚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一、协议离婚怎么办房屋过户手续

协议离婚的,应当这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1、夫妻双方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然后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房产的权利证书;

2、登记机构应当对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登记规定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将房屋过户给配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协议离婚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手续。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申请登记离婚的证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

2、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怎么办理协议离婚

在的民法典生效之后,因为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所以现在办理离婚的手续要较之前复杂一些。

具体的程序如下:

第一、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表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就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共同债务的承担等做出明确的约定。

第二、申请和受理。在签订完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就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去申请离婚登记。

第三、冷静期。从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日三十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都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也就是所谓的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第四、审查和发证。在离婚冷静期满后,也就是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第三十一天至六十天内,双方还应当到民政局去申请颁发离婚证,否则也是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协议离婚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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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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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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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手续办理时间地点、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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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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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 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 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方于 年 月 日向所借债务由 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 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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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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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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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如果《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不仅具有居间合同的内容,更具备了上述法律规定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通过居间行为,已达成了房屋买卖的一致意见,并对买卖房屋的权利义务予以了明确,这样该《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不仅仅是预约性质,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且合法有效。至于双方约定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只是根据房屋买卖应办理过户手续之特性而须以格式合同的形式对双方的买卖关系予以确认,并不影响原已成立的合同效力。在这种情形下,只要根据合同约定,符合继续履行条件的,完全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另外,由于房屋交易时,房管部门通常要求必须提供合同示范文本和履行网签登记手续,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履行该行为。实践中认为如果没有履行网签手续或者没有签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就可以随意违约的说法是错误的。合同的形式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相应地,仅签署《居间协议》的,也不意味着就可以随意解除合同,也不是只要双倍返还定金就可以解除合同,不再继续交易。上述我们对合同继续履行的内容进行回答。我们知道合同义务一方若是没有正当的理由在合理期间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那么若是买房者仅仅只是签订居间协议买房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吗我们认为是可以的,这个要求是符合合同的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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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债协议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抵债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房抵工程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确认,甲方欠乙方修建_________花园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元以_________花园_________套房屋抵偿。具体房号、面积、金额见附件三。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上述抵工程款的商品房未因其它事由被查封、抵押或出售;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因甲方原因导致抵工程款的商品房被查封、抵押,致使乙方权利无法实现;
3.甲方保证抵工程款的房屋无产权上的争议,现阶段已能办理房地产权证;
4.甲方保证在未征得乙方书面通知情况下,不得出售抵工程款的房屋。
5.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抵工程款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三、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即拥有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自用、出租、转让、抵押等)。
四、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有权立即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或暂不办理登记手续时免费更名一次。乙方可用书面通知方式告知甲方,与第三人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五、物业管理费用
1.如乙方或业主是在本协议书签订后12个月内入伙的,则以实际入伙时间计交物业管理费用;
2.如在本协议书签订后超过12个月入伙的,乙方或业主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六、税费、交易费用等
1.甲方必须随时配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办理抵工程款房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书》,开具发票,提供相关资料,办理房地产权证及其他各项工作;
2.甲乙双方需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税费和交易费用。
七、房屋销售
1.乙方自用房屋时,甲方需配合将房地产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委托甲方或第三方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若委托甲方销售的,另行签订协议;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可自行销售抵工程款的房屋;
4.不管乙方以何种方式处理房屋,甲方都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根据乙方或购房业主的要求,办理相应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预购登记、办理房地产权证等)。
八、违约责任
如抵工程款的房屋因甲方原因被查封、抵押、出售或无法按时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不能交付房屋价款10%的违约金,提供其它房屋抵偿或赔偿一切损失。
九、合同有效期至所有抵工程款的房屋办理完毕《房地产权证》为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

一、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担保协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担保协议怎么写?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 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月日
房屋转租协议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转租协议书范本
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 市 区 街 号 小区 单元 室的公有居住(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部分(全部/部分)即 室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二)
(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
(二)
(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____(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__币)___元。该房屋租金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___(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
五、其它费用
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共同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另算。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币)____元/天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2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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