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如果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有什么措施
1、各级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另外,妇联组织作为群众组织,也有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救助妇女。
2、所在单位的救助。对于所在单位应理解为施暴者和受害者所在的单位。
所在单位的救助措施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措施的实施条件相同,必须在受害者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否则有关组织不宜自行介入。
3、国家机关的救助。发生了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三、家暴要如何处理,遇到家暴该要如何办
家暴的处理办法有:
1、如果暴力正在发生,当事人应尽量与行为人保持距离,并及时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如果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
3、人身遭受威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伤情鉴定;
2、录音录像,使用手机或者录音录像设备记录当时的情况;
3、对方道歉信、保证书;
4、报警、调解记录;
5、证人证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对于要如何处理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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