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婚内协议书要注意什么事项
1、书面形式约定(注意:若口头、微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该协议无效,因此婚内协议书必须是纸质版的);
2、关于财产信息约定必须准确(注意:具体信息以证件上载明信息为准);
3、协议签字生效(注意:签字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
4、在签署协议时,建议准备好印泥,签字同时并画押;
5、若婚内协议书有多页材料的,必须在协议骑缝处签字或画押;(注意:有条件的可每一页都进行画押;
6、若协议的内容需要删改的,建议重新打印出来签字。因特殊情况,无法重新打印的,那么双方可在涂改处签字并进行画押。
二、关于婚内协议的风险点有哪些
1、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的财产信息需要以相关证件上载明的信息为准,如:房产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等。
2、若一方要求在婚内协议中约定为“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注意了!!因为签署该条款之后,任一方都不可以再主张分割另一方的财产。
3、关于债务的约定,一方对外举证一般为其个人债务,但如果该钱款是用于夫妻生活或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一般需要共同承担。关于债务的约定,一方有必要时可举债。对于对方的借款,不要随意签订,否则,存在需要承担债务的风险。
4、关于本协议所涉财产出售的问题,如房屋、车辆出售后的钱款。虽然相关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但如果出售了则会导致协议约定的情形发生变更,可能会导致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出售财产所获得的钱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重新进行约定。如果无法重新签协议,则建议将相关款项存在一张独立的银行卡内,用于确保财产的独立性。
三、婚内财产协议效力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婚内对财产归属约定有效,双方应当遵守协议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婚内财产协议可撤销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故而婚内财产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的情形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主张撤销该婚内财产协议。
3、婚内财产协议无效情形
1、约定未采用书面形式;2、约定的内容并不明确;3、约定的内容侵犯了别人的权益;4、约定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的约定
抚育子女是法定义务,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事由予以免除自身的抚养责任。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抚养孩子的约定,也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如果出现一些特定的情况,例如当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力独自承担抚育费用时,另一方仍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人的债务由一方承担的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这类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的约定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如果对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用。
签婚内协议书要注意什么事项?上文已经做出了解答。一般夫妻在婚内签订的协议往往都是与财产、债务等方面相关的,其中协商一致的话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债务的承担等。但对于共同债务的承担约定,对外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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