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共同债务的处理是很重要的。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给离婚方带来经济风险。法律并未规定具体处理方式,但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规避共同债务的风险:
1. 建立清晰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建立清晰的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共同债务。协议应当写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2. 分担债务:如果共同债务无法避免,离婚双方可以协商分担债务。可以采取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分摊债务或者按比例分摊债务等方式。
3. 追偿权利:如果某一方已经承担了全部或部分共同债务,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被追偿方应当认真履行赔偿义务,避免继续增加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债权法》第七十二条:债权人有权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追索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债务分摊的比例和方式。
二、如何避免夫妻共同债务
不能避免。
在纠纷发生以前,双方做一个债务的约定是不错的选择,防患于未然,当然,这个约定需要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因胁迫等原因而订立。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纠纷发生以前,双方做一个债务的约定是不错的选择,防患于未然。
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因为按照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但其偿还之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另一方有义务偿还。而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更是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三、个人债务怎样转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单方债务的转化。婚前男、女单方债务,如果因婚姻关系的建立使之同时获得对方认可并接受,婚后双方又积极共同偿还,且双方结婚时间较长,双方未有任何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婚前单方债务可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产,因为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财产中已经渗入了夫妻双方付出的劳动代价,在这种情况下单方财产可转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如果婚前个人的债务是因为建立夫妻共同生活所借,为购置共同生活必需品而消费的,而且婚后的用品和房屋也为夫妻共同享有,因而所负的单方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两地分居或一方长期在外工作,另一方为家庭生活而单独所负债务。例如男方在外打工未归,女方在家为子女交纳学费而单独所借的债务,这种单方债务不管对方是否明知,都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4、男、女双方一方出国在外时,单方接受外人对家庭赠与物品而产生的债务。例如被赠送的汽车发生肇事时,因而产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后可以有三条途径可以规避夫妻共同债务的风险。离婚如何规避夫妻共同债务,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