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犯没收的财产怎么处理
1、诈骗案没收的财产,会退赔给原主。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怎样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3、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1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4、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5、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诈骗的立案程序是哪些步骤
1、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实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受理案件,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2、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3、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5、上诉、申请再审、刑事申诉、执行复议和国家赔偿申诉案件立案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6、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四、诈骗案一般多久抓人
诈骗案一般立案后抓人,举报诈骗一般由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的,在7日内决定是否对被逮捕人立案。 重大、复杂的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立案审查期限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的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立案审查期限至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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