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赌博用道具怎么判刑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看。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是依旧不知道关于赌博用道具怎么判刑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关于赌博用道具怎么判刑

一、关于赌博用道具怎么判刑

要根据情况来看。

赌博罪的判刑情形有:

1、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聚众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有什么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三、赌博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赌博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客体要件

赌博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注意,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关于赌博用道具怎么判刑,要看情况。犯罪嫌疑人明确犯赌博罪,应该要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要处以罚金。赌博罪属于刑事犯罪,犯了赌博罪的犯罪嫌疑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关于赌博用道具怎么判刑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4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2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8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6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5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5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3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7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5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7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0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2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0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对于赌博赌资2024元关多久?
赌博赌资2000元的一般会被关三日以下,并且还要处五百元的罚款;而对于四千元以上不满八千的一般就会处三日以上五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达到立案标准的一般就会直接被判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赌博是怎样具体规定的;赌资多少钱才算赌博罪;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赌博:赌博,即用斗牌、掷色子等形式,是一种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游戏,是人类的一种娱乐方式。任何赌博在不同的文化和历史背景有不同的意义。目前,在西方社会中,它有一个经济的定义,是指“对一个事件与不确定的结果,下注钱或具物质价值的东西,其主要目的为,赢取得更多的金钱和或物质价值”。
数额认定有以下四种情况: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赌博罪最少判六个月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关于赌博放赌怎么判刑的
犯放赌的犯罪分子,依据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犯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是依旧不知道关于赌博放赌怎么判刑的的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关于赌博罪属于什么类别
是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或者是直接构成赌博罪。如果只是一般性的赌博,那么当事人很有可能只是扰乱公共秩序,除非当事人他是以赌博来为盈利,他把所有的人都召集起来聚众赌博,然后用这个过程来为自己赚取利益,就可能构成赌博罪。当我们遇到关于赌博罪属于什么类别时可以参考以下相关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关于赌博的法律知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关于赌博的法律知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我一个朋友因为喜欢赌博,跑去在网上开了一家赌场。后来被查封了,不知道一般情况下如果开网络赌博判几年呢?
[律师回复] 1、中国刑法赌博罪的相关规定有: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3、高法院、高检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
  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收到行政主管机关书面等方式的告知后,仍然实施上述行为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明显异常的;
  
(三)在执法人员调查时,通过销毁、修改数据、账本等方式故意规避调查或者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四)其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的。
  如果有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但是不影响对已到案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到案者定罪处罚。
  
三、关于网络赌博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
  赌博网站的会员账号数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号多人使用或者多个账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对于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兑换为虚拟货币、游戏道具等虚拟物品,并用其作为筹码投注的,赌资数额按照购买该虚拟物品所需资金数额或者实际支付资金数额认定。
  对于开设赌场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赌资的银行账户内的资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可以认定为赌资。向该银行账户转入、转出资金的银行账户数量可以认定为参赌人数。如果查实一个账户多人使用或多个账户一人使用的,应当按照实际使用的人数计算参赌人数。
  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赌博网站上的账号设置有下级账号的,应当认定其为赌博网站的代理。
  
四、关于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
  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
  “犯罪地”包括赌博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赌博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以及赌博网站代理人、参赌人实施网络赌博行为地等。
  公安机关对侦办跨区域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的,应本着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认真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即将侦查终结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网络赌博案件,必要时可由公安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为保证及时结案,避免超期羁押,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已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管辖异议或者办案单位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受案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依法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再自行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五、关于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侦查机关对于能够证明赌博犯罪案件真实情况的网站页面、上网记录、电子邮件、电子合同、电子交易记录、电子账册等电子数据,应当作为刑事证据予以提取、复制、固定。
  侦查人员应当对提取、复制、固定电子数据的过程制作相关文字说明,记录案由、对象、内容以及提取、复制、固定的时间、地点、方法,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并由提取、复制、固定电子数据的制作人、电子数据的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附所提取、复制、固定的电子数据一并随案移送。
  对于电子数据存储在境外的计算机上的,或者侦查机关从赌博网站提取电子数据时犯罪嫌疑人未到案的,或者电子数据的持有人无法签字或者拒绝签字的,应当由能够证明提取、复制、固定过程的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记明有关情况。必要时,可对提取、复制、固定有关电子数据的过程拍照或者录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关于赌博判刑标准2024
赌博判刑标准是对于聚众赌博构成犯罪的,一般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此时有开设赌场的行为,并且也实际认定构成了犯罪的话,则处罚就不一样了,通常情况下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下面就是关于赌博判刑标准的相关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赌博罪的认定,赌钱赌博案件的认定,赌资赌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赌博案中如何认定赌资 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活动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一)》(公安部公通字2020第36号):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有哪些 构成赌博犯罪的行为具体包括三种: (一)聚众赌博,即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聚众赌博时,行为人有的自己也参加赌博,有的则本人不参加赌博,但都属于聚众赌博的情况; (二)开设赌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三)以赌博为业,即以赌博为常业,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只要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了赌博犯罪。犯赌博罪的,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在执行中,要注意区分赌博犯罪与一般赌博违法行为的界限。在认定赌博犯罪时,行为人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两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不是以此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场所、赌具等,但未从中渔利的,一般不应作犯罪处理,可以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关于赌博用道具怎么判刑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