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会查保险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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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强制执行是否会查保险,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的。需要注意的是:执行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自愿退掉保单的,其保险公司退回的费用是有很大可能被强制执行的;另外,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强制执行而故意购买保险的,通常会被视为无效保单,进而被强制解除用于强制执行。以下是关于申请强制执行会查保险吗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强制执行会查保险吗

一、申请强制执行会查保险吗

不一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一般来说,人身保障功能较强的商业险保单是不能强制执行的,不过,非人身属性商业险会有被强制执行的风险,一般是将保单的现金价值或者保单相应的保险金用于强制执行。

主要查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以及隐匿的财产等。

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强制执行: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6、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二、强制执行工作由谁执行

1、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2、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3、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三、怎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步、申请是指已经产生法律效应的裁决或法律判决双方当事人都不要执行,如果有一方拒绝执行的话,那么对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但如果出现文书错误的情况的话,法院是不会执行的,并会把裁定书送给双方的当事人和当地的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是指在当事人双方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判定的结果不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可以对当地执行部门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如果有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执行部门提出了书面异议的话,人民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当天起对此案件进行审查,如果书面异议的理由成立的话法院会撤销或更改判定结果。

第三步、申请复议是指如果当事人双方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当地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有异议的话,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十天内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如果当地的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申请执行书之后超过六个月还没有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要求的话,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在像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会在彻底彻查以后让当地人民法院在一定的时间内强制执行也可以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在一定时间内强制执行。

第四步、骤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员在受到法院传来的执行书以后,应该尽快像对方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一定要在制定的时间内完成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对那种超过了时间还没有完成自己义务的人应该采取强制执行的手段,如果对方当事人不仅不按时履行法院的判决,还发生恶意的转移或隐藏自己的财产的行为,法院执行员可以立刻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的手段。

第五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员出事证件以后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措施的行为。执行员在强制执行完成以后要将现场的执行情况做一份详细的书面记录,交由当时在现场的其他工作人民签字或盖章,执行人有权利查询、冻结并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会查保险吗这个问题,上文已经详细介绍。同时一般认为当事人自己是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应该根据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流程来申请。查看了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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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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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立案。人民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强制执行指人民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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