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负担?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应当是有被执行一方负担。
在法院判决书下达前,就应当明确,不服从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的,一旦法院启动强制执行,那所产生的费用,则应该由违约方来承担。
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 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因此,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原则上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起。
三、申请强制执行要提交哪些材料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干份,有二审的,应当提交一审和二审的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6)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律师的,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函和律师证件;
(7)被执行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交代码证相关证明;是具人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材料;
(8)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负担,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强制执行,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必须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如果申请的话需要缴纳费用的。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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