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的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贷款诈骗罪的从犯认定关键要从作用上来看,在贷款诈骗中仅仅起辅助作用,如帮助主犯打印虚假证明文件,可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从犯。主犯一般都是提出犯意者、策划指挥者、实行者等。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贷款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2、客观要件:
贷款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贷款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机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三、贷款诈骗罪严重情节有哪些
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怎么算贷款诈骗罪从犯在上文中已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只要在犯罪中起到辅助的作用,那么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从犯的处罚是会在主犯的基准刑上从轻处罚,所以,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不同,所存在的刑期就会不一样。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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