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遗产继承人在国外要如何放弃继承
在国外的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申请所需材料:
1、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2、《在留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被继承人的死亡公证书或死亡证明(如医院、派出所开具的原件或复印件);
5、被继承人拥有的财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车辆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等);
6、填写或自备《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7、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遗产继承人在国外要如何放弃继承
在国外的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申请所需材料:
1、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2、《在留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被继承人的死亡公证书或死亡证明(如医院、派出所开具的原件或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公证书、派出所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等);
5、被继承人拥有的财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车辆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等);
6、填写或自备《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7、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继承人要如何放弃继承权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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