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没有收到法院传票说明法院没有立案,法院立案后一定会向被告法传票,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需要积极应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民事案件中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享有哪些权利?
1、有反驳诉讼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2、有承认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3、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4、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5、有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6、有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有权通过辩论反驳对方的主张和论证自己的主张。
7、有选择调解的权利。
8、自行和解的权利。
9、提起上诉的权利。
10、申请再审的权利。
11、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
三、原告起诉后满足哪些条件法院才会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民事诉讼立案后传票送达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
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
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
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
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
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
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任何民事纠纷在立案以后不可能不向被告发传票,事实上原告起诉也不意味着人民法院一定会立案。原告起诉后本人没有收到法院传票可以去么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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