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押合同中个人必须要盖手印吗
质押合同中个人是否需要盖手印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无强制要求签合同必须盖手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合同只要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即成立并生效,盖手印并非必要条件;但盖手印与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是必须盖合同章才有效吗
合同并非必须盖章才能生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综上所述签字、盖章、按指印之间是选择关系。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则当事人均盖章后,合同是成立有效的,但当事人采用签名、按指印等方式的,合同也是成立有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质押未签订质押合同有效吗
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押不成立。设立质权,必须签订质押合同,这是先决条件。
但根据民法学原理,股权质押合同属于债权行为。设立质权系创设担保物权,属于物权行为。因此,质押合同的生效和质权设立,不能混为一谈。
质押合同签订后,如果当事人不配合办理出质登记,将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质押合同中个人必须要盖手印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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