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去婚姻登记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

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双方基于自愿而订立离婚协议

3、当事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申请离婚登记;

4、法律规定的其他登记离婚要符合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起诉一般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离婚起诉的条件

1、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应起诉离婚

2、双方之间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3、原告为适格原告,并且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诉讼离婚对两类人有以下特殊保护:

1、现役军人。为保护军婚,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的“重大过错”,是指第1079条第三款前3项的行为,即,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2、女方。在下列情形下,男方不得主动提出离婚:女方孕期;女方分娩后1年内;女方终止妊娠6个月内。

但是下列情形不受限制:女方提出离婚的;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如双方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事由,为避免出现更不利于孕产妇、胎儿或婴儿保护的情形,或者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隐患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情况受理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婚姻感情破裂的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六个月,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6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5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6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8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7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7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2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5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5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0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1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1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1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婚姻登记去哪里登记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婚姻登记去哪里登记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1、申请离婚双方必须是结婚登记的合法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4、双方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婚姻登记登记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前财产登记,又称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1、当事人要准备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拟好的协议书。其中,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4、当事人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5、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去所在地区的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具体的收费标准视地区不同而不同,大概的收费标准为:200到400元人民不等。婚前财产公证的费用不高,因此,对于夫妻婚前财产差距较大的,最好采取婚前财产公证,保证自己财产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避免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造成对簿公堂的局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姻登记处怎么撤销婚姻登记
1、初审。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2、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3、审查。4、报批。5、公告。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将撤销婚姻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如30日内无异议,则宣告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同时宣告该婚姻证作废并收回。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无锡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要户口本,登记员主要看户口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说明:
(1)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
(2)集体户口须带好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复印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3)无法提供户口簿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4)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供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这就是上海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时的情况,希望能帮到你。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去婚姻登记处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