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去哪些地方拿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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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离婚协议去哪些地方拿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去哪些地方拿的

一、离婚协议去哪些地方拿的

离婚协议书哪里拿,这是许多人对它的一个认识误区,要知道,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夫妻就离婚事项达成的自主约定,它应当由准离婚夫妻自己根据协商好的情况进行书写的。

如果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并能对双方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就可以自行协议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起诉离婚去哪些地方起诉

诉讼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形:

1、有关军人的案件: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离开住所地的案件:

(1)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有关定居国外的华侨的案件:

(1)在国内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那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地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起诉离婚要去哪些地方办理

起诉离婚的,原告当事人要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当事人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可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在我国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的手续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协议去哪些地方拿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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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可以拿着析产协议书吗
[律师回复] 准备资料去当地房管局就可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可办理。 二、办理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并提交拿测绘图(表) 4、领取相关申请文件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姬紶灌咳弑纠鬼穴邯膜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办理费用: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总结:买房时的合同,发票,契税证,完税证,维修基金发票都要留好,办理房证时均会用到,在对待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上,购房者务必要注意,避免栽跟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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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人签订的协议书,符合法律限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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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是违背法律强制性限定的合同,确定无效。如果是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方法订立的合同,受损害人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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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离婚协议书之后反悔了。可以拿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吗
[律师回复] 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可以反悔有时候不能反悔,那么什么时候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什么时候又不能呢?这个问题必须要分情况。
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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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在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起诉的权力只能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2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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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签了离婚协议,一个人拿着协议,可以离婚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1、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条款或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所产生的纠纷,人民应依法予以受理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后悔,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应依法受理。人民受理后查明,在订立协议之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依法驳回诉请
3、离婚协议之中约定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法律并未明文规定抚养权归属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抚养权的归属应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这是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在取得抚养权一方,出现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传染性疾病、有抚养条件而不履行抚养义务等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下,本着对孩子负责的原则,另一方随时可以发起要求变更抚养权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9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受理;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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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1、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条款或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所产生的纠纷,人民应依法予以受理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后悔,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应依法受理。人民受理后查明,在订立协议之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依法驳回诉请
3、离婚协议之中约定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法律并未明文规定抚养权归属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抚养权的归属应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这是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原则在取得抚养权一方,出现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传染性疾病、有抚养条件而不履行抚养义务等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下,本着对孩子负责的原则,另一方随时可以发起要求变更抚养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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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签完多久拿到钱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拆迁协议签完多久拿到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拆迁补偿款支付和建房的程度是没有关系的,一般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是要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约定的,一般只要你原来的房子拆除之后就可以支付的。
二、拆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产权置换分为两种方式:
1、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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