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写的抚养权是否可以更改
手写的抚养权是可以更改的,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同时,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是否可以先离再争取抚养权
男女双方去办理离婚登记时,对有孩子的夫妻,会询问是否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只有把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之后,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否则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总的来说,男女双方想要离婚的,应当先对抚养权作出处理,再去办理离婚登记,顺序是不可以调换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共同抚养是否是轮流抚养
共同抚养不一定是轮流抚养,轮流抚养只是共同抚养的其中一种形式。法律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谓轮流抚养,是指父母在不同的时间段轮流抚养孩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手写的抚养权是否可以更改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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