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需要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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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间借贷需要哪些条件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民间借贷需要哪些条件

一、民间借贷需要哪些条件

1、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

2、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

3、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4、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5、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

6、民间借贷不包括企业之间借贷,企业之间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

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民间借贷借条如何写

具有法律效力借条需要具备的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668条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条件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一、被转让的债权有效存在。如果债权无效则不存在将其转让的问题。

二、债权具有让与性,不能存在下列情况: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三、转让人和受让人就债权转让达成了协议。

四、债权转让行为通知了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民间借贷需要哪些条件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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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条怎么写,民间借贷写借条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一、民间借贷借条怎么写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 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注:
1、最好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借款人的住址),联系方式。目的是不还款时便于起诉;
2、写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自到期还款日的第二天算起;未写还款日期的,从主张权利之日算起;诉讼时效为2年。
二、民间借贷写借条注意事项
1、书面证据、万分重要,它是发生诉讼能证明借贷关系最有力的证据。所以借款给别人时,一定要拉下所谓的“面子”,打破情面,要让对方书写借据,才能有效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反,认为:“是亲戚、好友,凭良心不可能好意思的耍赖”,到时肯定会出现无凭无据、悔之晚矣的局面。
2、儿女结婚时,父母自愿赠与金钱的除外。如果借给儿女建房、购车等,一定要让儿女写借据。因实践中多次遇到“结婚买房时欢欢喜喜,可出现离婚时,就争的面红耳赤”到法院打官司也得不到支持,往往把借款被对方答辩成了“赠与”。落个官司败诉、诉讼费自负、钱没讨到。反倒气出一场病来。
3、最后一部分可以写上借款地点,这也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一旦发生诉讼,涉及到法院管辖权的问题,方便出借人的诉讼。因为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法律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所以,写上借款地点对于借款人是外地,甚至不管多远的被告的情形,,原告会省钱、省力、省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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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无力偿还时的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民间借贷纠纷中怎么维权
(一)在合同中约定好易争议的借贷利息支付方式问题,关于利息支付,借贷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如果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注意取得和妥善保存合法借款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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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需要什么条件成立
1、合法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2、合法的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3、合法的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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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利贷有哪些特点由于高利贷有主体分散,个人价值取向、风险控制无力等特点。高利贷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一些利率奇高的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当贷款拖期或者还不上时,出借方经常会采用不合法的收债渠道,如雇佣讨债公司进行暴力催讨等。于是,因高利贷死亡。家破人散、远离他乡、无家可归的现象数不胜数。这些人已经被高利贷吸去了最后一滴血,往往都是身无分文,在外流浪,也成为了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由于民间“高利贷”利率普遍高于银行基准利率,受利益驱动。一部分人便将自有资金用于民间借贷,对地方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吸收存款造成很大压力。又由于其贷款机制灵活、便利,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银行信贷的冲击。另外,由于民间“高利贷”多为私人之间的协议,大多没有信贷担保和抵押,而且对借款人的资信仅凭个人的主观判断,主观性和随意性很强,对风险的产生也无从控制,因此隐藏了极大的风险。如果借款人不能归还贷款,对贷款人来说打击是巨大甚至是终身的。因而极易冲击正常的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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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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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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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最好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借款人的住址),联系方式。目的是不还款时便于起诉;
2、写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自到期还款日的第二天算起;未写还款日期的,从主张权利之日算起;诉讼时效为2年。
二、民间借贷写借条注意事项
1、书面证据、万分重要,它是发生诉讼能证明借贷关系最有力的证据。所以借款给别人时,一定要拉下所谓的“面子”,打破情面,要让对方书写借据,才能有效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反,认为:“是亲戚、好友,凭良心不可能好意思的耍赖”,到时肯定会出现无凭无据、悔之晚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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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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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纠纷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借款合同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利息约定不明; 2、还款期限不明; 3、没有借据。 4、主体不合法,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哪些借贷合同属于违法的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民间借贷合法吗 关键问题在于,民间借贷是建立在民间信用的基础上,一旦企业资金断裂,营业利润无法与高额利息相平衡就会导致巨大的风险。有相当一些企业集资目的就是想要非法占有,更无偿还的可能,甚至以“”的形式存在,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行为充斥其间。由于这些行为存在交易隐蔽、难于定性、风险不易控制、无法及时进行引导和查处等特征,使得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全方位进行监督管理。 要想保证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再决定借款与否。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而且还要依据有关法律予以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出于自愿,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什么是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贷合同与民间借贷合同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何谓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外的人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是非金融机构之间关于一方贷与另一方金钱或者其他消耗物的协议。民间借款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贷与人为银行等以外的非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否仅限于公民,我们认为,民间借贷以公民之间的相互借贷为主,但不仅限于公民之间的借贷。 2、可以为无偿。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借贷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则借款合同为无偿合同。并且,公民之间的借贷因具有互助性,一般是无偿的。所以,借款合同根据其是否有偿,可以分为有偿借贷和无偿借贷。 3、一般为实践合同、单务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仅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意还不能成立,只有贷与人将贷与物交付给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但是,当事人之间也可以订立诺成的借款合同。诺成借款合同因当事人之间的书面协议达成而成立。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都负有义务,贷与人应按约定贷与借用金钱或物品,所以应为双务合同。 4、一般为不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为不要式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其他形式。但是为避免发生纠纷,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二、民间借贷合同与银行借贷合同的区别借款合同可分为如下两类: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分别有其各自的特征,下面对其两者进行对比: 1、主体不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从事金融借贷活动,故银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国家商业银行或其他依法可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只能是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贷款人。 2、是否有偿不同商业银行或其他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除法律规定外,都必须收取一定的利息,故而银行借款合同是有偿的。而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既可以约定借款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不必然是有偿的。 3、是否要式合同不同银行借款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银行借款合同的,合同应为无效。民间借款合同非以要式为原则,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其他形式。 4、是否为实践合同不同银行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要件。民间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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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怎样写借条
借条应写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七)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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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现在很缺钱就是这个月用钱下个月还钱,在网上我用地借呗,我想问问借呗属于民间借贷吗?谢谢。
[律师回复] 现实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对方是亲朋好友,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贷时没有出具书面字据。这样,一旦借款人否认,出借人就很难保障债权。即使诉至法院,也会因无法举证而陷入败诉的结局。因此,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数额、时间、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保证人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利率应合法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提供担保
对于数额较大或存有风险的借款,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为其担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为抵押物,并都应订立书面借贷协议。有些财产抵押,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这样,借款人一旦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向保证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偿借款。
及时催收
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如借款期满后又经过2年,出借人不能证实期间曾经催收过的,法律不予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还款期限起重新计算。看了你说的借呗属于民间借贷吗 你的心情我理解,但是什么都要走法律程序,希望我说的对你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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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现在在民间借贷借了一笔钱,准备去还款了,我国民间借贷有哪些形式的借款形式呢?
[律师回复] 日前,央行相关负责人透露,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央行正在牵头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法律定位和市场准入资格。这意味着,未来民间借贷有望纳入牌照管理,引发热议。那民间借贷一般有哪些形式?
民间借贷一般有三种形式,一种是通过“中间人”借贷,二种是通过担保公司借贷,还有就是民间常见的互助式借贷。
1、通过“中间人”借贷
民间借贷“中间人”则又可细分为两种,一种是“中间人”依靠私人关系放贷;二是“中间人”一般是银行职员、政府官员,或者大型企业的老板。
第一种“中间人”一般是在朋友圈中比较活跃人,人际关系广,而且在长期的“从业经历”中被证明比较“靠谱”,有能力将亲戚朋友手中的闲钱聚拢起来,然后通过借贷赚取稳定的收益。每位出资人出资的金额不会太大,但经过“中间人”之手后聚沙成塔,总的资金量并不比专业的担保公司少。
第二种“中间人”一般是银行职员、政府官员,或者大型企业的老板。他们利用自己资信较高、比一般中小企业更能获得银行贷款的优势,将从银行拿到的钱再以更高的利率借给其他人,从中赚取利差。这些人放出的每笔贷款往往数额较大,因为要确保借款人一定能按时还钱,他们往往对其还款能力、信誉度、投资项目的风险等事前要经过严格的考察。
2、通过担保公司借贷
主要是借助于正规中介机构或担保公司进行融资行为和以非正规中介组织为依托进行民间借贷的行为,然后所得的利息也是通过正规中介机构或担保公司返还给借款人。
3、互助式借贷
民间常见的朋友之间互相帮助式借贷,借款人主要为了应付短期生活急需借款,一般金额不大,由于借款双方有一定的关系,利息极低甚至不计利息。
对于即将出台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民间借贷市场反响强烈。多位民间借贷人士表示,《条例》的出台将给整个民间借贷市场提供法律依据,并提高违法违规放贷的成本,规范整个行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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