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进行继承开始的通知
所谓继承开始的通知,是指把被继承人死亡的消息,通知给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的通知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这里的“继承人”应理解为被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并不局限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及时通知”是指获悉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以电话、电报、口传等各种方式尽可能快地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第二种情况: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继承开始的通知是一项法定义务,每个有关公民、单位和组织都应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拖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二、怎么进行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位置继承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才发生代位继承: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多个继承人股权怎么继承
多个继承人取得一个股东资格的前提下,有如下情况:
(1)如果多个继承人都不愿意变更自己继承的股权,那么多个继承人可以签订遗产股份继承协议书;
协议多个继承人间可以通过股份转让、赠送、放弃等形式把自己的继承份额转移到其中一个继承人那里,取得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
(2)继承共同体推荐一个继承人为代理人,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若多个继承人不转让、不赠送、不放弃的,多个继承人宜作为一个继承共同体,取得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怎么进行继承开始的通知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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