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遗嘱是否公证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未强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法定形式。
公证是法定的第三方机构对遗嘱的证明活动,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外,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要件,遗嘱效力也不因公证而具有或增强,如果程序和要件违反法律规定,遗嘱会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需要见证人的遗嘱有以下几种:
1.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2.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4.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符合以下条件所立的遗嘱是有效的:
(一)遗嘱人订立遗嘱时有订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
(三)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遗嘱处分的财产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
(五)定立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嘱继承要公证吗
遗嘱继承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
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继承也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活动,公证只是会提高民事法律活动的效力,它并不是遗嘱继承的必备条件,所以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遗嘱是否需要公证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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