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给付时间如何确定
抚养费给付时间由孩子父母自行协商决定,可以协商按月、按年、按季度支付;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判决什么时候给付。
孩子的抚养费需要一直支付到孩子成年为止;或者如果孩子年满十六周岁就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支付到孩子十六周岁为止。如果孩子成年后存在以下情况的,则成年后父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
二、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拒不支付抚养费如何办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如果双方是登记离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支付子女抚养费。胜诉后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抚养费的强制执行的措施如下:
一、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二、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其中,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方式: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1、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
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
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养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2、以财物折抵抚养费,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三、男方不付抚养费如何办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如果夫妻双方是登记离婚,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支付子女抚养费。
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办法:
一、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二、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抚养费给付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