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孩子抚养权法院怎么判决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夫妻离婚的孩子抚养权法院怎么判决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夫妻离婚的孩子抚养权法院怎么判决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法院怎么判决

夫妻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按下列标准判决:

一、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孩子会判给女方,但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况,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抚养权归男方的,则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

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这一方: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离婚时怎么确定抚养子女权的具体办法

离婚时确定抚养子女权的具体办法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夫妻离婚的孩子抚养权法院怎么判决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7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离婚的孩子抚养权法院怎么判决
一键咨询
  • 167****81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0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3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4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0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7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3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4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7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18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1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6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8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2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夫妻离婚的孩子抚养权法院怎么判决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夫妻离婚的孩子抚养权法院怎么判决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姐姐下班回家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家门口一双女士鞋子,我姐现在发现我姐夫出轨了之后,就打算和我姐夫去离婚去了,夫妻离婚争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决的呢?
[律师回复]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孩子一直都是跟着女方长大,只是其中一个因素,即孩子与双方感情程度的深浅。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离婚时候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1、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2、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是随母亲生活;
3、10周岁以上的孩子,跟谁生活,要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
4、一方离婚后再婚可能性不大的,或者年龄偏大不可能再生育孩子的,一般会优先考虑孩子抚养权归该方。
5、有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的,一般不会考虑孩子抚养权归该方。
6、其他情形下,依据夫妻双方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的原则来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品质、生活作风、文化素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其中尤其要注意五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要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因为子女处于德、智、体、美全面成长时期,经济状况的好坏与子女的成长密切相关。
二是父母双方的身体、精神健康状况和智力、知识程度及人格修养、品德情操等内在因素。
三是注意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不要单纯看经济实力。当感情因素与物质生活条件矛盾时,前者应优于后者。
四是尊重子女本人的意愿。
五是坚持有利于贯彻计划生育的原则。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离婚的孩子抚养权法院会如何进行判决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夫妻离婚的孩子抚养权法院会如何进行判决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一个好哥们,他长时间的在外地出差,导致他们之间的感情破裂了,准备离婚呢。夫妻离婚了,抚养费判决后怎么上诉?
[律师回复] 上诉人(原审被告):阚××,女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胡××,男
上诉人因离婚一案,不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05年5月16日(2005)五法北民初字第074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依法撤销原审判决第三项前半部分对住房的判决内容,并改判为“位于昆明市××幢××单元××号的住房一套归上诉人阚××所有”。
二、请依法对胡××于2004年12月19日从其工资卡中取出的7000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判令胡××向阚××补偿3500元。
三、请依法分摊
一、二审诉讼费用的承担比例。
上诉理由:
一、原审判决第三项前半部分对住房的判决内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撤销。
1、原审判决书第5页倒数第四行“另查明,婚前原告胡××有住房一套”,没有证据支持,也没有事实依据。
我与胡××于97年结婚后至2000年就一直租住云南××学校的房屋,按当时住房福利政策的相关规定,一个家庭只能租住一套福利房,当时不论是租住夫或妻单位的房屋,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享受国家住房福利待遇,即以很低的租金承租房屋,承租人只享有租赁权,并没有所有权。该租赁权也不仅仅属于胡××个人,我当时作为胡××的合法妻子对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同样享有租赁权。
原审法院不能仅凭胡××在法庭上陈述“我在结婚前就有住房”而“查明,婚前原告胡××有住房一套”,必须要求胡××提供其“有”住房的证据(即房屋所有权证),而胡××并未提供其婚前拥有住房的任何证据,原审法院凭什么认定胡××婚前有住房一套?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法院如何判决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法院如何判决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夫妻孩子抚养权怎么决定的
在我国,法院原则上会更多地从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利、有更好的物质条件保障、更好的照顾条件等因素来考虑,感情是否深厚的因素的影响是比较小的。一般来说,对于2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判给妈妈的可能性更大。法院会认为更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可以给孩子衣食无忧的生活和健康的心理,更有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各位律师好,我叔叔因为对方出轨的原因不能接受,提出离婚,所以对于夫妻子女抚养费离婚判决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二、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三、离婚时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育费给付期限。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子女抚养费离婚判决的回答。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夫妻孩子抚养权怎么决定的
夫妻协商一致离婚的,可以自由约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此时无论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法律方面并不会作出什么干预。而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并且起诉到了法院的话,则法官决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往往就是以孩子核心利益为出发点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夫妻离婚的孩子抚养权法院怎么判决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