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诉讼如何强制执行财产申请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392人
专家导读 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的操作流程是把强制执行申请书、相关的法律文书身份证明等材料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民事法院,关于欠钱不还诉讼如何强制执行财产申请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内容详细了解。
欠钱不还诉讼如何强制执行财产申请

一、欠钱不还诉讼如何强制执行财产申请?

准备以下材料向第一审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欠钱不还的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支付迟延履行金

四、欠钱不还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五、欠钱不还强制执行和财产保全的区别有哪些?

1、申请主体不同。

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申请人一般是法院作出的判决的受益人;

2、申请阶段不同。

财产保全的申请分为诉前、诉中执行前的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申请一般在判决生效后,原告或被告一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时;

3、执行对象不同。

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法院判决的义务方的义务内容。

欠钱不还诉讼如何强制执行财产申请的这个问题已经在上文进行了解答,欠钱不还提起民事诉讼后不能直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欠钱不还诉讼如何强制执行财产申请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3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7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0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6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7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0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6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8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6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1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0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4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7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淮安135****386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2****790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515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强制执行申请是诉讼吗?
强制执行申请不是诉讼,虽然起诉、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都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但是不能将诉讼与强制执行等同起来。如果对强制执行申请是诉讼吗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诉讼保全的财产如何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诉讼保全的财产如何强制执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低价处分财产,申请人可以申请执行法官及时发出协助执行的裁定,送交相关的部门,同样可以达到保全的目的,无需特别进行保全。
1、财产保全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的,包括诉讼过程中。可以在时申请财产保全,也可以在开庭阶段申请;
2、只有判决出来并且生效了,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财产保全一般不要求什么特别的条件,一是写个申请,二是自己要提供担保,比如押金、或房产等。
4、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缴纳520左右的保全费(事后可以向被申请人追缴),并提供保全标的30的保证金,需要交给,待执行完毕再返还给申请人。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前有权申请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9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强制执行人没有财产,能否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欠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而对于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法院围追堵截及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其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执行庭的人手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法院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工夫相对较少。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如果感觉法院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法院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会。如果确属承办法官办事不力,或办事拖拉,可以通过其上一级领导或其他监管机构协助解决。其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只要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强制执行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诉讼如何强制执行申请?
诉讼如何强制执行申请,首先是需要携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者是裁定书,然后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来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当地的人民法院将会对此予以受理,并且作出相关的强制执行的措施。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强制执行是诉讼吗?
申请强制执行是诉讼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就是,诉讼是属于诉讼活动,但是强制执行是在诉讼完成之后所采取的一种申请。当地的人民法院来负责具体的执行的工作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什么是法院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如何强制执行财产?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机器设备、产品,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一)收入、银行存款、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强制执行是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扣押、冻结的财产。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家具、炊具,《执行解释》第三十二条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那么,强制执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一、《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 (三)交通运输工具。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现金、有价证券、原材料等动产; (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申请强制执行算诉讼吗?
申请强制执行不算诉讼,在行政案件中,申请强制执行一般是行政机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对于申请强制执行算诉讼吗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下文了解。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行政诉讼中,如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执行人必须具有申请主体资格,必须是行政法律文书指定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既可以是,也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请执行的依据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法律文书; (3)必须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提出。 (4)执行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规定,申请人是人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一、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人民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强制执行有诉讼费吗
申请强制执需要向法院交纳诉讼费,具体的费用根据案件的执行金额或者是价额按照标准来计算的,没有价额费用是比较便宜,每件不超过五百元,最少缴纳五十元,若是依旧不知道申请强制执行有诉讼费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诉讼费和执行费能否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诉讼费和执行费能否强制执行问题解答如下, t [案情]t  某银行与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我院审理后,判决由某公司偿还某银行贷款本金207.9万元及利息,承担费65000元。判决生效后某公司未自动履行,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我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由某公司偿还某银行贷款本息及已承担诉讼费78万元,并已履行完毕。对缓交诉讼费及执行费和执行费用未作处理。就此案能否继续执行,产生分歧。t  [分歧]t  
第一种意见认为,判决由某公司承担诉讼费65000元,某公司只承担了30000元,对未承担部分及执行费和执行费用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继续执行;
第二种意见认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执行。t  [评析]t  征收诉讼费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国家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各国都规定进行民事诉讼要依法交纳诉讼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等,据此规定判决由某公司承担诉讼费65000元有法可依。判决生效后,申请人申请执行,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之规定,申请执行人应当交纳申请费,但申请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案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申请人或权利人撤销申请或者请求人民结束执行程序,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该案某银行和某公司没有通过协商处理此案,其目的是为了逃避承担应交纳的诉讼费和执行费、执行费用,损害国家的利益,有损法律权威,人民不能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应继续执行。笔者赞成
第一种观点。
合伙人可以强制执行财产份额吗,可以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强制执行合伙人财产份额吗:可以,但是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权,可以通过资金购买财产份额的方式来获得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以法权形式存在的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财产份额属于一种抽象的权利。它是每个合伙人财产权利的量化表示,脱离具体财产形态而抽象存在,不以任何特定之物为权利客体,与民法上的物权判然有别。在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财产分裂为具体形态和抽象形态两种形式。具体形态的财产以合伙企业本身为权利主体,表现为《合伙企业法》第19条所称的“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抽象形态的财产以各合伙人为权利主体,表现为财产份额。既然财产份额的客体不是合伙企业具体形态的财产,因此,它只能透过合伙财产的总体而存在,合伙人不能凭借受益权而单独对某一特定的合伙企业财产拥有排他性的权利。
2.财产份额属于合伙人的一项权利财产。财产份额虽然体现了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所占的比重,但这一比重只以价值形态表现,并不表示它构成了合伙企业财产定的以物质形态表现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其权利归属于合伙人共同共有。因此,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债务时,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除非债权人依法请求强制执行,否则,不得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用英美判例法的说法,如果某种财产不以物质形态存在,而是一种权利可以由强制执行的一种价值权利,这就是一宗“权利财产”
3.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代表了合伙人的身份。谁享有财产份额,谁就具有合伙人的资格。财产份额并不是合伙人个人的一项单纯的财产,该财产类似于公司法上的股份,还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从而使该项财产的持有人具有了双重人格。除了具有单个自然人的地位外,同时又具有合伙人(商人)的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讲,合伙人对其财产份额既享有民事财产权,又享有更为广泛的商事权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欠钱不还诉讼如何强制执行财产申请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