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哪些执行?
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具有给付内容都有执行。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10、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二、民事案件中的判决执行期限是什么
1、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1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
4、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5、就法院的判决、裁定来看,并不是一作出就会生效。因为我国是两审终审制。通常情况下,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在上诉期内没有提起上诉的话,那么才会生效。而要是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一般是从作出之日生效。
三、要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①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行政文书等。
②执行标的具有可执行的具体内容,如:需要被执行人给付钱款、搬离房屋、返还财物、赔礼道歉等。而不涉及孩子抚养费或财产分割,只判决离婚的判决书不能申请执行。
③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没有按照已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到期没有履行的,履行数额不足的,履行不完全的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④执行时效内申请。
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哪些执行,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强制执行,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应当是采取合法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申请书。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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