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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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触电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触电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触电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如何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违法行为侵害了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等物质性人格权,造成受害人身体的损伤或生命的丧失,侵害人应当依法承担受害人因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侵权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触电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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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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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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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想问下工伤损害赔偿范围和工伤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哪个范围会比较高一点,刚刚查了一下人身损害是指权利,所以是后者更高一点吗
[律师回复] 这种赔偿并无高低之分,关键是看伤残等级
但是,对于人身伤害赔偿来说,工伤赔偿具有一些人身伤害赔偿不具备的特性
1,无责任原则
工伤的认定和赔付,与劳动者在工伤过程中是否有一般过错无关,如劳动者因为操作失误导致工伤,同样可以被认定,并且享受对应的待遇;而在人身伤害赔偿中,受害人自身存在过错的,需要承担对应的责任
2,持久性
被鉴定为1-4级工伤的劳动者,可以依法退出工作岗位,除了享受工伤赔偿外,还可以获得定期的工伤补助直至退休年龄,而多数人身伤害赔偿是一次性的,即便因此引发并发症,再度主张赔偿还需要举证等

因此,一般来说,如果同时构成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一般是交通事故或侵权责任)时,工伤的待遇总体要比侵权伤害待遇高一些
但是有一点:在工伤事故中,如果是侵权伤害(例如保安在履行职责时被不法分子殴打)或交通事故(如上班途中被车撞伤)伤害的,工伤保险仅仅承担补充责任,即优先处理的是事故伤害,即侵权处理优先于工伤,只有在侵权责任赔付不足的情况下工伤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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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标准
1,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其他赔偿项目及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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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了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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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违法行为侵害了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等物质性人格权,造成受害人身体的损伤或生命的丧失,侵害人应当依法承担受害人因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的侵权民事责任。它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只能是公民,法人不能构成人身损害赔偿的受害人;
2、侵权行为的客体包括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
3、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的不是人身伤害或死亡这一损害事实的本身,而是这种损害所造成的财产的损失。
人身损害造成的损失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已得或必得的财产利益的减少,即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伤害后,受害人所必须先行支付的一切财务开支。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可得的财产利益的丧失。综合现行的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法规,直接和间接损失(也就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有以下15项:
1、医疗费用。指受害人的身体受到不法伤害后所接受的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而支出的必须的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治疗费、检查费、住院费、手术费、医院护理费、会诊费以及必要的整容费、器官移植费、代用器官装饰费(义眼、义齿假肢、假发等)和后期治疗费等。
2、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伤害在治疗、康复期间用于生活照料的开支以及因伤害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而在治疗、康复以后所开支的生活照料费用。这项费用与医院护理费有着本质区别,医院护理费是医院从事技术性护理而收取的与治疗相配套的医疗处置费用,而护理费则是专指用于受害人生活照料的费用。
3、交通费。指在救治期间,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救护、陪护人员和家属因救治、护理需要所花费的交通费用。如车船费、救护车费等。
4、住宿费。指受害人在救治期间,必要的救护、陪护人员和家属因救治、护理需要所花费的旅馆住宿费用或房屋租住费用。
5、营养费。指受害人通过正常的摄入不能达到受损身体康复的要求,需要增加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所开支的费用。
6、住院伙食补助费。指受害人住院期间超过其正常饮食标准的伙食补贴费用。
7、伤残用具费。指因伤致残人员为恢复部分生活自理能力,参加一般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而配备的必要的辅助用具费用。如购置轮椅、拐杖、助听器等的费用。
8、丧葬费。指安葬受害人因侵害而死亡的遗体所必须的费用。如丧礼费、火化费、允许实行土葬地区的土葬费、遗体冷冻费、办丧人员的生活费用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与本项费用基本类似。
9、司法费用。指受害人及其家属为保障合法权益而采取或准备采取司法救济所列支的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费、证据保全费、公证费等。
10、误工费。指受害人及其救护、陪护人员因伤害和救护、陪护而耽误正常的生产劳动所减少的收入。
1
1、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指受害人在医疗终结后因身体伤残,劳动能力下降致使经济收入减少,家庭生活困难的补贴费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伤残补助金、抚恤金和《国家赔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残疾赔偿金与本项费用类似。
1
2、被抚养人生活费。指受害人因伤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而支付给其伤残或死亡前实际抚养的,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用。
1
3、死亡补偿费。指受害人因伤致死后支付给其家属的经济补偿费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一次性公亡补助金与《国家赔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死亡赔偿金与本项费用基本类似。
1
4、精神损害赔偿费。指受害人及其家属因伤害而造成的精神痛苦的补偿费用。
1
5、其他费用。指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中确与人身损害有关应当予以赔偿的相关费用。
以上各项费用中,1—9项为直接损失,10—15项为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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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
第一个方面就是医疗费用,第二个方面就是误工费,第三个方面就是伙食费,第四个就是护理费,第五个就是交通费用。如果一个人因为受到行为人的侵害而残疾,这种情况是非常不幸的,行为人也需要赔偿更多的金额,比如说残疾赔偿金。如果导致一个人死亡,需要向死者的家属支付一定金额的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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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伤残赔偿包括: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的补偿、物质损害赔偿金
一、医疗费
与该损害有关,据实结算
二、误工费
定残日之前是误工,应计算为误工费,定残日之后为残疾赔偿金;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无固定收入的参照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否则参照相同行业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误工费赔偿金额,详见“二”
2、护理人员无收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护工人数(原则1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护工人数出具意见)
四、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而且是必要的费用
五、住宿费
确需外出治疗,经医疗机构同意;
住宿费赔偿金额=侵权行为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车旅标准×住宿天数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赔偿金额=50元(天津市)×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八、鉴定费
鉴定费赔偿金额=鉴定费收据确定的金额
九、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的:
城市: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的
城市: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的:
城市: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伤残赔偿系数:
一级—100% 二级—90% —80% 四级—70% 五级—60%
六级—50% 七级—40% 八级—30% 九级—20% 十级—10%
十、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的残疾辅助器具合理费用标准
十一、丧葬费
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十二、死亡赔偿金
1、死亡人在60岁以下的:
城市: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死亡人在60---74周岁之间的:
城市: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
农村: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
3、死亡人在75周岁以上的:
城市: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十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
天津市的具体情况是如若构成伤残则该项费用会被支持,但数额不确定。
十五、必要后续治疗费
十六、康复费
十七、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死亡赔偿金中,与九/十二一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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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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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 一、财物方面。 财物受损的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赔偿原则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 (二)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余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 二、人身方面。 生命、健康受到损害,其本身是不能用金钱折价的,所赔偿的只是由于生命、健康受到损害而引起的实际财产损失。 人身受到损害应赔偿的范围为: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精神赔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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