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权上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非婚生子女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也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民法典》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再婚夫妻婚后财产原配生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消失,子女对于父母的遗产仍有继承权。
但对于父或母再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该子女只能继承属于自己父或母的那一部分,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遗产继承时要首先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部分,剩余的部分才能作为其遗产被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则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因为此时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享有继承权的,所以其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反之如果继子女生前没有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则就不享有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其亲生子女自然就不能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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