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欠钱不还线上怎么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欠债不还若是想要在网上起诉,可登陆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申请提交后由法院审查,审查不通过,可以重新提交申请。若是依旧不知道欠钱不还线上怎么起诉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我国欠钱不还线上怎么起诉

一、我国欠钱不还线上怎么起诉?

1、欠债不还若是想要在网上起诉,可登陆最高人民法诉讼服务网提交立案申请。

办理流程如下:在互联网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点击并进入;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有账号的直接点击当事人登录;点击当事人登录后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

2、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之后对方还是不还钱怎么办?

1、起诉后如果对方仍然一直不还钱的话,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申请支付令的请求不一定会被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发生债务纠纷之后,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在网上起诉,也可以选择到有管辖债务纠纷资格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不管是采取什么方式起诉,都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自己确实满足起诉资格的证据,以上就是关于欠钱不还线上怎么起诉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国欠钱不还线上怎么起诉
一键咨询
  • 144****4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1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7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4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2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2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1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03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3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3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8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3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8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5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我国借钱不还线上起诉
借钱不还是不可以在网上起诉的,一般需要到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就需要先提交起诉状,再者就是案件的证明材料,只要符合条件的,那么就可以获得法院受理。遇到借钱不还线上起诉不清楚的,可以了解一下本文的内容。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欠钱不还线上起诉后要去线下吗
在小额金钱给付民事案件中,若事实清楚、权益责任明确、争议有限且案值达标,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现线上一审终审,无需线下出庭。未履行判决的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可借助司法力量迫使债务人还款。线上诉讼简化流程,执行是否需线下参与视情况而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是被雇佣的司机,在凌海市的102国道附近将有线的线路和电缆线刮断了,相关单位提出所赔,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要理赔被拒后私自把车卖了,现相关单位把我和保险公司还有这辆车所在的运营公司告上了法庭,而却把我作为第一被告,我不知道是否合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律师回复] 你好,以下是关于你所说的情况的两个法律规定,你可以仔细研究一下,至于具体的责任划分、赔偿额大小,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提讼解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上哪起诉欠钱不还的
对欠钱不还的行为应该直接到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住所地跟债务人经常居住地不一样,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是依旧不知道上哪起诉欠钱不还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国家政策中国家电网线路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电网建设中的征占土地分两类。 一类是塔基用地,这是永久性征用,由电力部门给农民以征地补偿。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另一类是施工临时用地,也是由电力部门给农民以征地补偿。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欠钱不还能线上起诉吗
原告可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法庭提起诉讼,即使面临写作困难,其权益仍受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直接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等。欠款未偿的债务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原告可选择线上方式提交起诉文件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法院联系,详细陈述其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3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法律上欠钱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可以选择起诉或者是选择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要提起诉讼的话,那么是应当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的。欠钱不还怎么办,这个问题可参考本文。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国家机场征地的红线是怎么划分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机场征地的红线范围是怎样的 机场征地的红线范围,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审批的面积,机场建设面积来确定,每个机场都有所不同 征地的程序; (一)报批前程序 一是征地告知。《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20〕23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是现状调查及确认。《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28号)中规定: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三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 〔2020〕23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二)征地的审核和报批 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进行审核。凡是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市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具说明材料的,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审批。须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请批准。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材料报送国土资源部审查。征地经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国土资源部或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下发征地批准文件。 (三)批后实施程序 一是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经依法批准征地项目后,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征收土地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内容包括: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二是办理补偿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三是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内容包括: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四是举行听证。为确保被征地农民权利的维护,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五是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后,公告期满当事人无异议或者根据有关要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完善后,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是实施征地、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依法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事宜,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地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没有足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已经足额支付到位而被征地的农民拒绝交出土地的,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令限期交出土地。 (四)争议裁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欠款追讨 > 我国欠钱不还线上怎么起诉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