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诈骗多少金额造成犯罪
诈骗3000元以上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具体量刑标准如下所述:
1、数额较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10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2、数额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3、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二、诈骗罪量刑幅度是什么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三、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
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四、诈骗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2、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6、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8、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实施诈骗多少金额造成犯罪,诈骗数额较大构成犯罪。司法解释当中所规定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指的就是达到了3000元以上的标准。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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