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结婚生子,离婚孩子抚养归哪方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未登记结婚生子,离婚孩子抚养归哪方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未登记结婚生子,离婚孩子抚养归哪方

一、未登记结婚生子,离婚孩子抚养归哪方

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等。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三、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五、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生的孩子抚养权归哪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则一般归女方抚养。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男方出轨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

男方出轨离婚后,孩子归谁抚养是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未登记结婚生子,离婚孩子抚养归哪方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2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未登记结婚生子,离婚孩子抚养归哪方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2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8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7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2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2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6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30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6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7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6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5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8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3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未登记结婚生子离婚孩子抚养归谁?
未登记结婚生子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生母。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登记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
​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应该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正常情况,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如果写名字一方有一个人出资的证据,就可以判为男方或女方个人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登记后离婚房子归谁
夫妻登记后离婚,房子是婚前个人购买的不属于夫妻财产是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分割的;如果房子是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房子是需要平均分割的,要房子的一方可以给不要房子的一方钱,就是房子一半的钱。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个人车辆登记证书归谁保管?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本市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办理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
二、办理地点
首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地点:
1、使(领)馆、境外人员或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
市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位于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
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其他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三、办理时限
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
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取10元证。
五、提交的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3、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六、办理程序:
1、查验机动车。需要查验机动车的,先要查验机动车然后再进行资料审核
2、审核资料。车主将资料交办事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制作、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
3、领取等级证书。现场领取和邮递领取两种方式。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未结婚登记前生孩子罚款吗
未婚先孕办理结婚登记不会罚款,但如果孩子生出来后六个月内仍没有办理准生证的,要被计生部门罚款才能上户,尽快去办理结婚登记以及准生证明,然后依法生育小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股权登记未登记,股东出资人应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导读:隐名股东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或公司重要文件没有显示其为股东的股东。本案中的当事人出资却没有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股东之间仅签订了投资款收条。这样的情形可以认定该出资人是隐名股东吗? [案情] 2003年2月,钟某和柳某开办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但经营一直不景气。2004年3月,两人邀请陈某携资50万元入股。为省麻烦,三人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也未在公司原始章程上签名,只是出具了一张加盖了公司财务专用章、注明是投资款收条。此后,陈某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并领取了利润。转眼到了2005年12月,由于公司的效益大增,钟某和柳某遂提出陈某交的是借款,要将款还给陈某,并要求陈某退出公司。陈某当然不干,彼此发生争执,陈某便诉请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 [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虽然收条写明是投资款,但由于三人没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也未在公司章程上签名,即缺乏法定程序,故陈某的股东资格不能得到法律认可。 第二种意见则认为,陈某是公司的隐名股东。理由是: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不是认定股东资格的最终或唯一依据。公司中的隐名投资是指一方实际出资,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的法律现象。其中实际出资人为隐名股东,公司章程等材料中记载的股东为显名股东。尽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公司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且增加股东、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均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发生变更之列。即 第三人入股,属于公司股东的内部行为,股东之间应当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签署出资证明书、变更股东登记等。但是,由于该规定在立法上落后于经济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作出了必要补充。其 第十七条规定“记载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东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公司无相反证据证明其请求无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有限责任公司未置备股东名册,或者因股东名册登记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将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但以其他形式认可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股东身份的,出资人或者受让人可以依照前款向公司主张权利。”本案中,陈某即属于“未及时将出资人或者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情形。同时,陈某的身份有“其他形式认可”:加盖了公司财务专用帐收条、收条载明该款系投资款且有数额、已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领取工资还分配了利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2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没结婚登记生育孩子抚养权归谁?
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所拥有的权利是一样的,不得因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加以歧视。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在十周岁以上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超生未登记户口,现在登记户口需要罚款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可以的,不需要罚款。国家新的规定地方公安系统不得以计划生育为借口不给孩子上户口;
2、包含婚生和非婚生的,只要有出生证公安系统就必须上户口,公安系统不得罚款。
3、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5、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6、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扩展资料:户口的功能它是国家确认并依法保护被登记者合法权益的标志,它所提供的法定证明和信息服务,是公民正常活动与交往必不可少的前提和基础;它是与社区、住户、人口相关的市镇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的必备基础;其对身份、权利能力和责任能力等的认定和对管辖权划分的支撑,更是所有国家各项司法活动的必备基础;它既以普遍登记对被登记人形成“被注视”的心理压力,从而可能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还以人身辨认、核实查证、时空管控、促进邻里关系、组织居民自治自卫等多种方式有力支撑各项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工作。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52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未办登记而以夫妻名义登记的财产债务怎样
[律师回复] 现行法律、法规均未规定同居期间财产、债务应如何处理。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的处理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1、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出了重大调整,实行夫妻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度,并第一次提出了夫妻个人财产制这种新型财产制度。  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及债务的处理,有上述专门规定的,可适用上述专门规定;没有专门规定的,实践中一般是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债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6、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分割财产时,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与下列的财产区别开来:一是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参与与分割。二是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三是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四是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别开来。  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同居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所负的债务,属于双方经营的,以双方共同财产承担责任的,也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7、下列财产,可以认定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下列财产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同居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未登记结婚生子,离婚孩子抚养归哪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