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是否可以成立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是否可以成立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是否可以成立

一、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是否可以成立

赠与股权不是办理登记后才成立。在签订股权赠与合同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的,如果赠与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赠与行为也是成立的。但股权赠与后没有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否可以反悔

赠与人可以反悔,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赠与反悔的情形有:

1、赠与人与受赠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以后,应当是需要履行有关义务的,但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3、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不可以反悔。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股权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股权属于登记生效的权利,即股权的转移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方能实现。

因此,双方当事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后,受赠人未记载于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名册,并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有关公司登记文件;

因此股权未实际转让,双方的赠与协议也未经公证。因此赠与人撤销赠与符合法律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股权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是否可以成立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是否可以成立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2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6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1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5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4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1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2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0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1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8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0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0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赠与股权是否办理登记才成立
不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股权赠与合同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的,赠与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如何办理房屋赠与登记,房屋赠与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3、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具体地域);
二、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须知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三、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四、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
3、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具体税费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公示为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3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权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现代合同法的理论,合同的成立是指缔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的成立只需当事人的意思一致,与法律的规定、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或者第三人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合同的成立要件属事实判断,所以,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也仅受制于合同双方的意思。从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合同白承诺生效时成立;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则从具备书面形式时成立。从公司法的规定来看,对股权转让合同也没有特别的形式要求,例如《公司法》第73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㈩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该规定只是对“变更股东名册”的要求,并未对合同的成立施加影响。按照《公司登汜管理条例》第3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笔者认为,该规定也只是要求公司就股东变更事项及时进行工商登记,是对股东变动的法律确认,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并无任何影响。因此,除非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有特别的要求,否则从双方就股权转让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股权转让合同即告成立。
如何办理房屋赠与登记
[律师回复]
一、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3、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具体地域);
二、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须知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三、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四、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
3、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具体税费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公示为准。
房产赠与关系的成立需要什么条件(首次登记)
[律师回复] 房产赠与程序及税费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房屋赠与程序不复杂,但是手续繁多。以上是比较详细的程序,部分内容摘抄自网络,希望对你有帮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能成立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能成立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房产赠与登记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3、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具体地域);
二、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须知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三、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四、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
3、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具体税费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公示为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3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产赠与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房产赠与程序及税费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房屋赠与程序不复杂,但是手续繁多。以上是比较详细的程序,部分内容摘抄自网络,希望对你有帮助)
房产赠与登记需要哪些证件?
[律师回复]
一、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3、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具体地域);
二、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须知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三、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四、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1.5%缴纳契税。
3、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具体税费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公示为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是否可以成立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是否可以成立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赠与权房产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房产赠与程序及税费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房屋赠与程序不复杂,但是手续繁多。以上是比较详细的程序,部分内容摘抄自网络,希望对你有帮助)
夫妻间房产赠与是否需办理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间房产赠与是否需办理登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两种财产形式可供选择:一种是法定财产制,即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双方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归共同所有;另一种是约定财产制,即双方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经过平等协商,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在法律上,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合同法明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此时,这种带身份关系的夫妻财产协议就应排除对合同法适用,而适用其他法律即婚姻法的规定。就像相对于我国《民法通则》这一民事基本法而言,《物权法》及《合同法》均为民事特别法。但就不动产物权的移转、变动而言,《物权法》及《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般规定,而《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又是特殊规定。综上,我们认为在夫妻财产关系内部上,应考虑到我国民众的一般习惯和法律意识,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婚前或婚后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对订约的夫妻双方而言,应充分尊重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即自结婚起,双方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所得财产约定为另一方个人财产或婚后共同财产。据此,夫妻间的约定无须另行经过物权变动手续,也不能任意撤消。同时,对外而言,涉及到交易
第三人,应适用一般财产法的规定,未经登记的不动产共有人因不符合物权变动公示的规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房产赠与要些什么费用夫妻之间的赠与只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以及办理公证的费用。
1、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20〕144号)中
第一条
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2、印花税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5%的比例缴纳。
3、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200元。
房产赠与,首次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房产赠与程序及税费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房屋赠与程序不复杂,但是手续繁多。以上是比较详细的程序,部分内容摘抄自网络,希望对你有帮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是否能够成立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是否能够成立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能够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是不是可以成立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是不是可以成立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房产赠与关系,需要哪些条件(首次登记)
[律师回复] 房产赠与程序及税费办理房屋赠与手续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房屋赠与程序不复杂,但是手续繁多。以上是比较详细的程序,部分内容摘抄自网络,希望对你有帮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是否可以成立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