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需要注意的要求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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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女方需要注意的要求有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女方需要注意的要求有什么

一、离婚女方需要注意的要求有什么

女方离婚的时候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关于财产分割,第二个就是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女方可以主张分割婚后的共同财产,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需要双方协商,一般情况下,两岁以下的孩子归女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一方要求离婚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一方要求离婚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想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二、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在七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立案后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四、接下来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双方接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后参加庭审。

五、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包括四个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六、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离婚女方需要注意的要求有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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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需要注意哪些要求
1、女方需要了解自己在婚姻中所获得的财产,并与丈夫协商进行财产的分割。如果夫妻无法协商,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2、如果有子女,女方需要决定自己是否要求拥有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3、女方需要了解自己在婚姻中所承担的债务,并与丈夫协商进行债务的分割。等等。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离婚女方需要注意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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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的要求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撤销登记产生的条件? 撤销登记包括三种形式: 一是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公司登记自始无效; 二是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公司恢复该次变更登记前的登记状态; 三是撤销注销登记,公司恢复注销前的登记状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 一是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二是、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三是超越决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四是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五是依法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上述情况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应当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 2、撤销公司登记的法律责任 撤销公司登记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由于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过失,导致登记不当的,应依照《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撤 销公司登记的相应行政许可事项,公司登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二是公司登记相对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 司登记的,应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撤销该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相对人基于公司登记取得的利 益不受法律保护,所产生的纠纷和后果由公司登记相对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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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分公司注册有哪些要求
[律师回复] 一、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但如果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不受这一条件的限制。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二、商标注册的流程 1、注册准备 选择注册方式 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 2、准备资料 准备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如果是个人提出申请,需出示身份证并递交复印件另加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经营范围与注册的商标一致;若是企业申请,则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 3、开始申请 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目前,商品和服务项目共分为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5、申请日的确定 这是最重要的一点: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您和其他企业发生商标权的纠纷,申请日在先的企业将受法律保护。所以,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 6、领取商标注册证 商标完成注册后,商标局向注册人颁发证书。 三、如何撤销分公司 1、分公司注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 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您所说的“税务系统中好象还处于非正常状态”如是指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3、分公司注销流程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如在于洪区登记的,请到于洪区行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工商登记窗口办理。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4)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5)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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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需要注意什么要求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女方需要注意什么要求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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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注册公司的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个人注册公司的要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个人注册公司的条件
个人注册公司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法人身份证, 户口本, 股东身份证, 户口本。注册资本如果没有, 可以将公司注册在经济园区, 他们可以为你提供注册资本并为你验资, 你只需要支付相关的费用, 但的注册资本是10万.
上海开发区一条龙专业服务,注册公司你只需要来签字一次,剩下的全部由我们为你办理!开发区直接注册,免费提供场地,终身免收管理费,可享受经济城优惠政策。入驻的众多企业充分享有经济、商贸、文化中心的优势资源。另提供代理记帐,代理报税,企业验资、增资、垫资,企业变更, 工商年检,商标注册,营业执照注册,申请一般纳税人,申请专利等多项服务。
注册服务类、贸易类,科技类,建筑安装类一般纳税人等各类公司自带资金,先注册,后付费。
个人注册公司所需的具体材料:
1. 法人、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3. 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4.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个人注册公司注意事项
1、个人有限公司若承担赔偿责任,则以注册资本为限。
2、个人有限公司不能再投资,即一人有限公司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单独设立子公司,或和别人(别的公司)合伙再注册公司。
整个注册流程您需准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
1.使用附件传送、快递或其他方式提供您和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公司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准备好至少5个公司预先名称;
2.您需选择就近银行进行注资手续;
3.您需携带身份证前往工商所签字验证;
4.所有证件办理完毕后您需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5.其他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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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要求
[律师回复] 对于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要求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1)注册资本是企业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2)注册资本与企业的实有资产数额是分离的,企业实有资产数额的变化一般不会影响注册资本的变化企业注册资金的数额与实有资产数额允许在一定幅度内波动,当企业的实有资产增加或减少超过注册资金数额的20时,企业应按实有资产数额变更注册资金。
3)“注册资本”适用于公司,“注册资金”适用于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法人企业。
由于理财公司“跑路”的有很多,国家对于理财公司注册也变得越来越严格了。
商标注册绝对禁止要求
[律师回复] 对于商标注册绝对禁止要求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企业对商标进行注册时,有时候会遇到注册不成功的情况,并且还会出现商标被禁止,不能使用的状态。在商标注册有一些绝对禁止的条件。
绝对禁止条件:
首先,《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其次,《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地理标记:商标使用地理标记,而又非来自于该地区的违法。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1、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
2、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3、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再次,商标法规定(11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再次,商标法规定(12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
最后,商标法规定(13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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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抵押公司注册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汽车抵押公司注册要求问题解答如下, 汽车抵押公司注册条件
1.国家规定的开业条件
根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工商企业申请登记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2)有固定的人员。
(3)有必要的资金。
(4)常年生产经营或季节性生产经营在3个月以上。
(5)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范围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
2.确定企业的法律形式
注册申请人在注册登记前,首先要确定所成立企业的法律形式,可供选择的法律形式有:
(1)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
(3)有限责任公司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5)股份有限公司
3.备齐相关的法律文件
企业法律形式不同,文件不同。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主要文件包括: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可在工商登记处领取)。
(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须提交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发起人协议书》(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一式两份,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按照企业法律形式不同,章程不同)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10)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法定代表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11)住所使用证明(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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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券公司注册要求
[律师回复] 证券业务相关的一些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是多少
(一)《证券法》第121条规定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经纪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
(二)浙江省将此放宽到母公司3000万元,母子合并5000万元可持有“集团”;
(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十项企业准入改革举措》鼓励设立投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可放宽到10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新设公司允许先使用“集团”名称,待条件符合后再核发集团登记证。“五个一批”及拥有浙江省著名商标的工业企业组建的企业集团,其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可放宽到3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总额可放宽到5000万元,鼓励文化、教育、旅游、农业开发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核心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可放宽到1000万元,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总额可放宽到3000万元。公司取冠“浙江”省名的,注册资本可放宽到500万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注册资本可放宽到300万元。高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种养业、中介服务公司,可放宽到200万元。三、对与证券业务相关的一些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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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第5号令规定证券公司设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实收资本必须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设立从事证券承销、上市推荐、财务顾问等业务的投资银行类子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三)《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第六条规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符合《证券法》关于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
(四)《证券法》对证券交易所的最低注册资本未作规定,即使《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对此也未作出规定;
(五)《证券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自有资金不少于2亿元,但未对最低注册资本作出规定,《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对此作出了补充规定,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六)《证券法》对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未作出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11月30日批准1997年12月25日证券委员会发布)第6条规定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规定封闭式基金的存续时间不得少于5年,最低募集数额不得少于2亿元,要求基金的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开放性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对开放性基金的规定同封闭性基金;基金托管人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1995年8月11日批准 1995年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十条规定拟设立的境外投资基金发行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美元;
(八)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12号令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社保基金托管人应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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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十项企业准入改革举措》鼓励设立投资公司,其最低注册资本可放宽到10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新设公司允许先使用“集团”名称,待条件符合后再核发集团登记证。“五个一批”及拥有浙江省著名商标的工业企业组建的企业集团,其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可放宽到3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总额可放宽到5000万元,鼓励文化、教育、旅游、农业开发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核心企业最低注册资本可放宽到1000万元,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总额可放宽到3000万元。公司取冠“浙江”省名的,注册资本可放宽到500万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注册资本可放宽到300万元。高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种养业、中介服务公司,可放宽到200万元。三、对与证券业务相关的一些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一)《证券法》第121条规定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经纪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
(二)《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第5号令规定证券公司设立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实收资本必须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设立从事证券承销、上市推荐、财务顾问等业务的投资银行类子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三)《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第六条规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符合《证券法》关于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
(四)《证券法》对证券交易所的最低注册资本未作规定,即使《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对此也未作出规定;
(五)《证券法》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自有资金不少于2亿元,但未对最低注册资本作出规定,《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对此作出了补充规定,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六)《证券法》对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未作出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11月30日批准1997年12月25日证券委员会发布)第6条规定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规定封闭式基金的存续时间不得少于5年,最低募集数额不得少于2亿元,要求基金的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开放性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对开放性基金的规定同封闭性基金;基金托管人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1995年8月11日批准 1995年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十条规定拟设立的境外投资基金发行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美元;
(八)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12号令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社保基金托管人应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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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退房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退房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种,1、在购房者违约的情况下,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需要行使合同解除权。2、在购房者无法贷到款或者贷款不够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3、期房进行了预告登记就是一种“准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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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开公司对注册地址的要求
[律师回复] 对于开公司对注册地址的要求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注册地址一般要求是写字楼,也可是以下情况: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9、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10、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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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全市报刊零售亭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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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如果是写字楼,则注册公司时所提供的手续较为方面也比较广泛。要求提供房产证复印机、房屋租赁合同,住所证明等就可以了。
公司注销登记要求的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撤销登记产生的条件? 撤销登记包括三种形式: 一是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公司登记自始无效; 二是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公司恢复该次变更登记前的登记状态; 三是撤销注销登记,公司恢复注销前的登记状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 一是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二是、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三是超越决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四是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五是依法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上述情况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应当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 2、撤销公司登记的法律责任 撤销公司登记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由于公司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过失,导致登记不当的,应依照《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撤 销公司登记的相应行政许可事项,公司登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二是公司登记相对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 司登记的,应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第二款的规定以及《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撤销该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相对人基于公司登记取得的利 益不受法律保护,所产生的纠纷和后果由公司登记相对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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