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是否能够约定一方不付抚养费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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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协议书中是否能够约定一方不付抚养费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离婚协议书中是否能够约定一方不付抚养费

一、离婚协议书中是否能够约定一方不付抚养费

离婚协议书中能够约定一方不付抚养费的,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即可。

此外,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此条中的“必要时”应理解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能够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一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协议离婚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能够强制执行

能够。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即义务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作为民事主体

其也有选择放弃该民事权利、不申请执行的权力。互负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不能作为另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后女方不出抚养费是否能够起诉

离婚后如果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男方能够起诉女方。

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后,对方仍不执行法院作出的关于抚养费的生效判决的,能够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能够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

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协议书中是否能够约定一方不付抚养费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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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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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最后,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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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父亲与母亲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原告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约定于法有据,该约定合法有效。但实践中由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抚养能力已不能保障子女所需,影响到子女今后的健康成长。此种情形下,子女可依法要求另一方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此外,我国《婚姻法》第37条也明确规定,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此条中的“必要时”应理解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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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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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协议能约定一方无需支付子女抚养费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里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首先,从原则上讲,双方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当事人应该明白,作为孩子的父母,在双方离婚后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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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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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子女,离婚后不久即以子女名义主张抚养费,对待这样的情况,虽然我们要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但也应严格审查,对离婚时承诺独自一人抚养子女,离婚不久或没有法定事由就反悔的,一般在法律不应予以支持,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婚姻破裂,骨肉无辜。无论夫妻感情走向何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都不可能凭借一份离婚协议予以推卸,承诺独自抚养孩子的一方因种种现实原因确实无力继续抚养的情况下,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另一方应承担法定的抚养义务。 夫妻离婚可以约定子女的抚养费由一方承担,但是,在必要的时候是可以向对方索要小孩的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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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原则上讲,双方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当事人应该明白,作为孩子的父母,在双方离婚后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双方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与其他财产分割是不一样的。因为,根据孩子年龄增长,和抚养需求的增加,抚养费是可以发生变化的。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同时,根据《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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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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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不要子女抚养费可否反悔
[律师回复] 对于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不要子女抚养费可否反悔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因为协议离婚主要尊重的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因此在离婚协议中,只要您双方能够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抚养事项经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了。当然具体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针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要写明孩子由谁来抚养,如:张三由女方李芳进行抚养。针对抚养费的内容建议写清未抚养孩子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抚养费支付的方式、抚养费所包含的内容以及抚养费需要支付的时间(是到孩子读完大学为止还是到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同时针对未抚养孩子一方,建议在离婚协议里也对是否享有探视权、探视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防止日后行使不了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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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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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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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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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住宿费:元;
1
1、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1
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
住宿费:元(不超过2人)
五、偿款给付时间:
六、违约责任
1、出院处理:
2、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八、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日期:
二、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
乙方(患者或患者近亲属):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住院号:
经过调解,医院、患者双方就该医疗纠纷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不通过鉴定明确争议的原因和责任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
二、甲方自愿赔偿乙方:
三、甲乙双方放弃基于该医疗纠纷的一切诉讼权利。
四、违约责任:本协议对该医疗纠纷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医疗纠纷赔偿调解协议
甲方:某医院
乙方:×××
鉴于患者×××曾于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某市200×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元。
某市200×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元。
某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元。
第二条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略)
第三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
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医院乙方:
日期:日期:
由于疾病种类繁多,患者情形各异,医生素质差异也较大,医疗事故的发生在所难免,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可通过自行协商方式解决,赔偿方式也是多种多样。受害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医疗发生后医患事故时,不但需要理智对待事件的发生,同时还应了解相关的法规,正确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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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范本)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前协议书(范文)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婚前协议如下:
第一章夫妻间生活守则
第一条夫妻之间应相互信任、相互忠诚。若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行为不轧,或做出任何伤害夫妻感情的事,应视其情节严重进行处理,处理决定权由受伤害一方决定。
第二条若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对另一方有包括言语上的辱骂或其它家庭暴力行为,应在短期内妥善处理并道歉,若受害方不原谅其无理行为,则过错当事人应无条件同意受害方的离婚申请,并视情节严重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第三条若双方当事人有说脏话或其它粗俗行为,则视情节严重处罚该当事人。具体处罚规则如下:
(一)一日之内以一句脏话或一次粗俗行为(如随意吐痰、随意扔垃圾)洗一次臭袜子。
(二)一日之内累计次数达到四次,则由过错方洗一次脏衣服,直至干净衣服收回并叠好。
(三)若累计三日一方当事人都有犯错,不论犯错次数多少,该过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该星期的所有卫生打扫。包括洗衣服、打扫卫生、洗厕所等等。
(四)若甲方连续三日没有犯任何一错误,则免去甲方一个星期的所有家务,且由乙方承担,包括洗袜子等等。若甲方连续一个星期没有犯任何一错误,则应由乙方自费B50买零售犒劳甲方以此鼓励甲方的上佳表现。备注:该项条款一年之后需重新修定。
第四条若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感情出现变故(移情别恋),或其它异性朋友过于亲密,则该当事人不得欺骗其变心行为,坦白相告。且与另一当事人协商处理该问题。若受害伤不想原谅过错方,或过错方有欺瞒行为,则受害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无条件答应任何合理要求,包括离婚。
第二章丈夫个人守则
第一条不得出入色情场所及沉迷赌博。
第二条不得与妻子或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份、及不必要之亲昵举动。
第三条不可作出伤害妻子的行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
第四条丈夫需要定时向妻子报告行踪。丈夫在任何时刻,均不能与妻子失去联络。
第五条丈夫不可无故夜不归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得到妻子许可。
第六条丈夫如反以上条款中的任何一条,妻子有权要求丈夫答应任何处罚,包括财产处罚及离婚。
第三章财产问题
第一条双方当事人必须勤俭持家,不得乱花钱,夫妻财产共同保管。甲方每月所发工资必须如数上缴于乙方,并存入夫妻银行卡内且由夫妻双方保管。银行卡由甲方保管,其密码由乙方保管。乙方每月从甲方工资内取出甲方所必需的开支,甲方急需用钱且有合理理由可向乙申请。乙方也应严格控制其工资收入流向,并受甲方监督。
第二条其它财产问题都严格遵守中国婚姻法。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协议人签字盖章(甲方):年月日
协议人签字盖章(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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