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跟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不同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非法集资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侵犯的对象不同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是某一特定人或单位的公私财物;而非法集资侵犯的对象则是社会不特定公众或单位的资金。
3、客观方面不同
诈骗罪虽是公开进行诈骗活动但行为人一般在较小的范围内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进行;而非法集资则是采用大张旗鼓、规模较大、公开的方式,有的甚至运用新闻媒体大造舆论,并以高回报、高利率为诱饵,以便让更多的公众或单位上当受骗。
4、诈骗数额不同
诈骗罪的数额一般都比非法集资的数额小,从而两罪的起刑点有较大的差异,诈骗罪的起刑点比非法集资的起刑点低。
5、犯罪主体不同
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属于单一主体;而非法集资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属于复杂主体。
二、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有哪些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三、构成诈骗罪的条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仅限于公私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的非法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自愿地”交出财物的行为。虚构事实可以是全部的虚构,也可以是 部分的虚构。采取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是诈骗罪区别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本质特征,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构成本罪的必备条件。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但单位不能成为诈骗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四、如何正确认定诈骗罪
(一)罪与非罪
借款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刑法》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
五、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上文整理了与诈骗跟非法集资的区别问题有关的内容,诈骗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属于一般的刑事案件,而非法集资是没有办理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民间融资,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属于公诉案件,诈骗罪和非法集资是不同的两个罪名。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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