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债人打了欠条不还款怎么办?
1、欠债人打了欠条不还款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如果有借条而对方不肯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对方追讨债务:
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还钱。
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后债务人还是拒不归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借款条书写时,具备以下内容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则有法律效力:
2、借款的金额、借款日期、借款期限、还款日、利息等;
3、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借款不还起诉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欠债人打了欠条不还款怎么办,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欠款人打了欠条之后,如果不进行处理,按照法律当中的要求,应当尽快的通过起诉方式解决,比如说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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