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三车相撞,交强险按照以下方式理赔:
一、如果存在人员伤亡的,则各方按照责任划分比例,在各自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二、如果不存在人员伤亡,也不存在车外财产损失的,则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各分项限额之和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
三、如果不存在人员伤亡,但是存在车外财产损失的,则各方都有责任的,则按照责任划分比例各自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各方车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存在无责任方的,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有责方损失按平均分摊的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责方之间不互相赔偿。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时间限制是如何的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是如何的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2、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3、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4、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交通事故三车相撞,交强险如何理赔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