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支付抢救费该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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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支付抢救费该怎么办相关的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支付抢救费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支付抢救费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拖着不赔偿人身损害交强险垫付后向致害人追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险公司不垫付交通事故中的医药费怎么办

保险公司如果不垫付交通事故中的医药费,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三、交通事故肇事者垫付的医疗费用怎么要

1、支付医疗费用。让对方写一张收据,确保你支付了医疗费用;

2、建议您直接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如果您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医院可以给您预付款收据,这样您可以在以后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开具医疗费用发票;

3、根据法律规定,责任方没有提前付款的义务。事故发生时,交警没有确定赔偿金额,也没有权力强迫犯罪人提前付款,而是在双方之间进行调解。不可能调解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扣押当事人的车辆和财产,强迫对方支付医疗费用;

4、当然,根据治疗进度,伤者也可能在适当的时候被起诉。在已经发生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法院首先要求法院判决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但在那之前,犯罪者自愿决定不预付医疗费用,没有人能强迫他这样做。因此,受伤的一方,面对肇事者不提前支付医疗费用,也要及时治疗,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支付抢救费该怎么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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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抢救费由谁支付,肇事者不支付抢救费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抢救费由谁支付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抢救受伤人员。要采取各种措施充分保证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从而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保障事故受害人的生命安全。为此,《道路交通安全法》首先将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的救助义务规定为一项法定义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费用的支付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而且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明确由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的费用。由于受保险性质的限制,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不超过被保险人投保的责任限额。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2、事故车辆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投保的责任险过期而未续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3、肇事车辆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二、肇事者不支付抢救费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伤者的抢救是刻不容缓的,为了保证伤者及时得到抢救治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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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必须垫付抢救费吗
[律师回复]
一、交强险是否有拒赔的规定虽然交强险全名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第三者责任险,也就是说,交强险只赔偿受害的一方,投保人不能获得赔偿。交强险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言之,钱是赔给被撞一方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
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驾车;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结合《交强险条款》第九条规定,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四种除外责任,属法定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无需履行《保险法》第十八条有关“约定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只要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以上四种情形,保险公司均可无条件作拒赔处理。
二、交强险必须垫付抢救费的情况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交强险规定,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垫付。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由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只有一些特殊情况保险公司才垫付: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垫付的费用限额为8000元。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交强险必须垫付抢救费吗?
[律师回复]
一、交强险是否有拒赔的规定虽然交强险全名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第三者责任险,也就是说,交强险只赔偿受害的一方,投保人不能获得赔偿。交强险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言之,钱是赔给被撞一方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
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驾车;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结合《交强险条款》第九条规定,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四种除外责任,属法定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无需履行《保险法》第十八条有关“约定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只要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以上四种情形,保险公司均可无条件作拒赔处理。
二、交强险必须垫付抢救费的情况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交强险规定,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垫付。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由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只有一些特殊情况保险公司才垫付: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垫付的费用限额为8000元。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对方当时伤的特重,我立刻叫救护车抢救,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我觉得该老板出.大伯们救救我,我吓死了我车(此车是老板的运输车?哪些费该我出?交警一般怎么处理的?双方当事人又是怎么解决这类事的?走哪些程序?该负的责任我愿意负,毕竟对方牺牲了。可我也是打工的也困难呀。我不想出太多冤枉呀!求懂行的大爷,交警当时就出警了。我不敢面对死者家属,怕他们打我。过了两天了,交警说让我出抢救费.火花费什么的,怕的要命,求求各位,老板开的托运部聘请我们打工的开车,根据月运输量发工资)被别人车追尾。但老板不愿出。碰到这种事我该怎么办最好!万分感谢!。别人车全责《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处理书》都没有出来.大伯的回答。(2万多元)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抢救费,现在死者家属和死者所开车辆的车主,经常打我的电话,让我出钱?他们的电话我不理可以吗?交警也说我们这一方要出处理费.抢救费.丧葬费什么的,让我找老板。劳烦各位!谢谢,让老板出丧葬费,(2万多元吧)。这有法律依据吗谢谢各位大爷
[律师回复] 就是配合交警进行事故调查。如果你没有过错,不会有事的,当然也无需赔钱。事故处理期间交警不应该把你的个人资料透露给对方,所以不必担心对方来找你寻仇。正因为对方无法直接联系你:《最高人民公告法释[2003]20号》“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多少要耽误时间,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比如扣车取证之类的。你目前所能做的。你觉得该老板出钱是对的。这有法律依据,老板不愿出钱也有道理,因为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出具,那就不定该谁赔钱。再说交警只是调解,不同意可以不赔钱出了这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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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支付抢救费该怎么处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支付抢救费该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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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强险赔偿必须垫付抢救费吗
[律师回复]
一、交强险是否有拒赔的规定虽然交强险全名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第三者责任险,也就是说,交强险只赔偿受害的一方,投保人不能获得赔偿。交强险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言之,钱是赔给被撞一方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交强险法定除外责任有四种情形,即:
1、驾驶人未依法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驾车;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发生以上四种情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结合《交强险条款》第九条规定,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四种除外责任,属法定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无需履行《保险法》第十八条有关“约定责任免除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只要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以上四种情形,保险公司均可无条件作拒赔处理。
二、交强险必须垫付抢救费的情况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依法负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同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交强险规定,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垫付。但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由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只有一些特殊情况保险公司才垫付: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垫付的费用限额为8000元。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抢救病人不交抢救费会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意外发生地的丧葬费准则支付。
(八)丧命赔偿费:按照交通意外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量,赔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岁的,年纪每小一岁减少2年;对七十岁以上的,年纪每增加一岁减少2年,最低均众多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本领前事实上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意外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贴准则计量。对不满十六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岁。对无劳动本领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岁以上的,年纪每增加一岁减少2年,最低众多于十年;七十岁以上的按五年计量。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事实上必需的花费计量,凭证支付。(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意外发生地国家机关通常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准则计量,凭证支付。参加处置交通意外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限定计量,按照当事人的交通意外职责分担,但计量花费的人数不得超出三人。因交通意外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丧命的,折价赔偿。在意外处置中,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置的花费,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导致的财产间接损失。建议找律师帮助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其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二)如无人预付费用,医疗单位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另外,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也应当接受代存。公安机关应该协助上述单位代收回抢救治疗费用和尸体存放费用。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认为无保留必要的,应当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亲属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四)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五)在实行机动车
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免责吗
实践中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免责,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因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免责,对人身损害未明确规定免责,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故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无须赔偿。
我们同意
第二种意见。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第九条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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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中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支付抢救费该怎么处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法律规定中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支付抢救费该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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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其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二)如无人预付费用,医疗单位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另外,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也应当接受代存。公安机关应该协助上述单位代收回抢救治疗费用和尸体存放费用。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认为无保留必要的,应当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亲属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四)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五)在实行机动车
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免责吗
实践中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免责,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因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免责,对人身损害未明确规定免责,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故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无须赔偿。
我们同意
第二种意见。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第九条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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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医疗费由谁支付?
抢救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医疗费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支付,若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家属有资金能力的,可以垫付。若是家属没有及时到医院的,那么医院不得以医药费没有缴纳就不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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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司机抢救不救怎么办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缉长光短叱的癸痊含花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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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无力支付伤者抢救费用怎么办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交通肇事后无力支付伤者抢救费用怎么办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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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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