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钱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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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没有借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在起诉时就需要找其他证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法院受理;如果本人收集的证据不齐全,那么起诉的案件也是有被驳回的可能性。遇到民间借钱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民间借钱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一、民间借钱没有借条可以起诉

1、借了钱没有借条能起诉。没有借条可以搜集其它的证据去法院起诉。可以提供当时借钱给对方的相关的证据,例如给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果是现金进行支付的话,要打印从银行领取现金的凭条或者是在场的证明人等。

2、也要收集曾经要求借款人还钱的证据,可以以录音、录像的方式证明债权人多次向债务人要求其还钱。

二、借钱不还其他证据有哪些

1、通过短信等书面形式获得对方对借款意思表示的追认;

2、就借款事实以及还款承诺等内容的通话录音、现场录音;

3、以结算利息等对账要求,请求对方向自己出具一份明确的借款还款承诺书;

4、通过报警立案等形式获取公安机关人民调解下的调解文书;

5、要求借款人寻找其他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等形式对前述借款进行进一步追认。

如果当事人既没有借条,又没有转账凭证的,建议在补齐证据后再行诉讼

三、借钱不还向法院提起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一审程序: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二审程序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四、借钱不还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钱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上文中已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只要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的关系,即使没有借条也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在起诉时一定要有其他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这样胜诉的可能性才会特别大。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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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钱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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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钱写借条还是欠条?
民间借钱一般是写借条,借钱写借条、欠钱写欠条是一种常识性的问题。借款人在书写借条之前,借款双方通常会协商借款的金额、偿还借款的期限、在借款期限的利率、逾期不还款需要承担的责任等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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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无力偿还怎么办,民间借贷如何处理,民间借贷
[律师回复]
一、民间借贷无力偿还时的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民间借贷纠纷中怎么维权
(一)在合同中约定好易争议的借贷利息支付方式问题,关于利息支付,借贷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如果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注意取得和妥善保存合法借款凭据。
(三)必须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借条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借款之日起两年;借条中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自借款之日起20年内债权都能得到法律保护,期间出借人主张的,诉讼时效中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两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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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什么算民间借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从司法解释的角度,民间借贷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什么是指民间借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从司法解释的角度,民间借贷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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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
民间借贷中就算没有打借条,要要回钱也不是没有可能。只不过,没有借条这种比较直接的证据,相比之下要要回钱就比较麻烦。此时建议当事人可以先收集其他的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然后也实际给了对方借款的,要回钱也是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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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民间借款借据如何写
[律师回复] 对于民间借款借据如何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款借据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
甲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出具本借据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于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交付甲方指定账户: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借款到期时,甲方应主动归还乙方全部本金。
三、借款利率为__________%。
四、丙方愿为甲方的上述借款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借款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一切费用。
五、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期归还乙方借款本金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本金每日万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六、特别协定:
1、借款到期后,如甲方不能一次还清而归还部分的,应先作归还利息,归还利息多余部分作归还本金。
2、本借款丙方的保证是不可撤销的,并且无论甲乙双方历来对借款事宜是否作出 其他约定,只要不增加本协议中保证义务的,保证人仍在本借据书担保的范围承担保证责任。
七、其他约定:
八、本借据自己方将款项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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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条电子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间借贷借条电子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借条范本
甲方(债务人):______(姓名)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人):______(姓名)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前提下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选择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第二条 保证条款
(一)担保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背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用于借款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甲方死、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到拒绝;
6、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7、保证人违反合同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8、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者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民间借款借据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间借款借据怎么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间借款借据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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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于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交付甲方指定账户: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借款到期时,甲方应主动归还乙方全部本金。
三、借款利率为__________%。
四、丙方愿为甲方的上述借款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借款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一切费用。
五、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期归还乙方借款本金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本金每日万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六、特别协定:
1、借款到期后,如甲方不能一次还清而归还部分的,应先作归还利息,归还利息多余部分作归还本金。
2、本借款丙方的保证是不可撤销的,并且无论甲乙双方历来对借款事宜是否作出 其他约定,只要不增加本协议中保证义务的,保证人仍在本借据书担保的范围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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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没有借条还能不能要回钱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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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诉状A,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对于民间借贷诉状A,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状
原告:欧,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县镇村组村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欧,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县镇村组村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注: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20年月计算至之日即20年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年月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万元和向他人借的万元共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借现金万元,借期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县人民
具状人(签字):
20年月日
民间借贷“借条”怎么样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间借贷“借条”怎么样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民间个人借贷借条范本: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
二、利息率为每月__,每年__。
三、借款期限共__个月,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四、借款到期日为__年_月_日,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不付则可按照约定利息继续计算,并加缴__的滞纳金。担保人对本息和滞纳金承担一般连带责任。
五、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经营或生活发生重大困难,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一方联系方式的改变必须毫不迟疑地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被联系不到的后果。
七、双方必须亲自签名并按手印,一方为法人则另需法定代表人的签章。然后将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担保人和见证人以及签章等记录。最后附上年月日即可,以及双方住址所在地。扩展资料: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通常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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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借钱人怎么写借条?
借钱人向他人借钱,应当写一份借条,这是双方债权关系的证明,在借条里面,写清借款的数额、借钱利息、借钱的期限和逾期还款的责任承担方式等。在借款金额上,应当大小写都写全,对于数额较大的,还可以注明借款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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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借据要怎样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款借据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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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出具本借据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于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交付甲方指定账户: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借款到期时,甲方应主动归还乙方全部本金。
三、借款利率为__________%。
四、丙方愿为甲方的上述借款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限自借款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一切费用。
五、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期归还乙方借款本金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本金每日万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六、特别协定:
1、借款到期后,如甲方不能一次还清而归还部分的,应先作归还利息,归还利息多余部分作归还本金。
2、本借款丙方的保证是不可撤销的,并且无论甲乙双方历来对借款事宜是否作出 其他约定,只要不增加本协议中保证义务的,保证人仍在本借据书担保的范围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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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怎么具有合法性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
1.民间借贷是相对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银行等)以外,自发形成的民间融资信用形式。
2.一般来讲,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最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也就是说除了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其他金融机构(证劵公司、保险公司)外,公民、企业、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行为都属于民间借贷。包括由地方政府批准开办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的放贷行为也属于民间借贷。但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否则就是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
一般来讲,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五种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
1.民间借贷是相对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银行等)以外,自发形成的民间融资信用形式。
2.一般来讲,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最高《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也就是说除了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其他金融机构(证劵公司、保险公司)外,公民、企业、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行为都属于民间借贷。包括由地方政府批准开办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的放贷行为也属于民间借贷。但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否则就是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如何具有合法性
一般来讲,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五种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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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没有借条怎么追债
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追债的方法主要是先跟借款人协商,鉴于没有借条,跟对方协商要债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相关的证据材料,因为对方明确表示拒绝还钱的话,还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起诉要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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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哪些情形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一、哪些情形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是相对于金融机构向公民、其他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贷款而言,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其他企业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狭义的民间借贷仅指公民(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广义的民间借贷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现实生活中的民间借贷通常是指狭义的民间借贷,也就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市因此,符合下列情况的均属于民间借贷:一对一民对民:一个公民对一个公民发放贷款;一对一民对企:一个公民对一个企业发放贷款;多对一民对企:多个公民对一个企业发放贷款。但是,企业之间借贷(企业间融资)不属民间借贷的范畴,因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二、民间借贷是否合法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公民个人与企业及其他组织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
1、合法的民间借贷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属于可撤销合同,经行使撤销权后应当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的原因是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的原因是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当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2、合法的民间借贷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不属于出借人所有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所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3、合法的民间借贷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4、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
5、合法的民间借贷的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违法提供赌资、提供资金、为涉嫌犯罪的人提供逃跑的资金等,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收缴财产、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合法的民间借贷不包括企业之间借贷,企业之间借贷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企业之间的借贷因违反金融法规而属于无效。
7、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无效。如,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社会非法集资的行为无效;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行为无效,“做会”的行为无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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