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的处罚
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管制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倒卖车票、船票罪】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中,为依法惩处倒卖车票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第二条
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二、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的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利用不正当的手段倒卖车票船票的,都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必须要给予严厉的惩罚。一般情况之下,如果倒卖的票面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者是非法获利在2000元以上的话,都是属于情节严重,将按照3年以下有期徒刑惩罚。
三、倒卖车船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
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2)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倒卖车船票罪既遂法院判刑规定是行为人有实施倒卖车票、船票行为,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的处罚,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刻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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