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长时间出具
交通事故责任书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未侦破的通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六十六条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效是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在十日内赔偿。不同的保险公司的理赔时效是不一样的,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三、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可以复议吗
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不可以复议。对于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可以申请复核,要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若对交通具体的行政行为有异议,可以进行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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