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可能受到什么处罚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交通肇事可能受到什么处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交通肇事可能受到什么处罚

一、交通肇事可能受到什么处罚

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罪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的,则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可能被并处十五日拘留。

如果构成了犯罪的,则会被追究以下刑事责任:

一、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交通肇事有什么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交通肇事可能受到什么处罚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肇事可能受到什么处罚
一键咨询
  • 151****21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2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4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3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7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0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8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5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5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2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1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0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34****663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0****279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4****878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处罚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4、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肇事者在受伤期间潜逃,是否构成交通肇事
[律师回复] (一)如何理解肇事逃逸的“逃逸” 从字面上理解,“逃逸”就是逃跑。交通肇事逃逸,即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让有关机关无法对其进行处理,从而使其肇事责任难以被追究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第三条明确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 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上述《解释》第二条对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基础条件,或曰前提条件的有关情形的规定如下: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或者,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符合上述8种情形之 一,即构成交通肇事罪,具备了肇事逃逸的基础或曰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就构成肇事逃逸,依法应加重处罚。 (二)“逃逸”的限制问题探讨 有观点认为,《解释》所规定的“逃跑”,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 笔者认为,此观点值得商榷。任何事物都有个界限,没有了界限,就无法区分此与彼、是与非。法律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的责任追究,在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主要包括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和民事责任的追究两部分。嫌疑人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期间为了逃避对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承担而潜逃,致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事故的调查、处理无法进行下去,构成肇事逃逸没有问题。 但是,“逃避法律追究”,怎样才算“追究”完毕,此后逃跑不算逃避追究,不算“逃逸”?是公安机关调查、侦查完毕,将案件移送审查?还是公诉机关审查完毕,将案件提起公诉?还是一审宣判完毕,案件处于二审期间?还是案件已经生效,被告人服刑期间?还是被告人服刑完毕?以上是从刑事责任来说。 从民事责任来说,是被害人或其家属向提讼即认为是得到追究?还是一审宣判?或者二审(假定有二审)完毕,案件的判决发生效力?还是判决的钱款执行完毕(很多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判决部分因种种原因无法或者难以得到执行)?从终极的意义上来说,被告人服刑完毕,并给付了判决书确定的金钱数额,可视为承担、履行其交通肇事的法律责任完毕。 但是,笔者认为,“法律追究”和“责任法律责任承担或履行”是两个概念。至迟自一审宣判之日起,可以认为司法机关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的刑事以及民事责任已经有了结论,其责任已经被追究。在一审宣判后交通肇事行为人再逃跑的,应不再认为还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构成其他违法犯罪的,按其他违法犯罪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肇事可能受到什么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处罚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处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肇事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犯罪者,其所面临的法律责任主要存在如下三个层面:首先,若行为人在驾驶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如致人重伤、死亡或对公共和私人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等情况,那么这类行为人员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是拘役;其次,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选择逃避责任,或者在事故发生后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他们将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后,如果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导致他人死亡,那么他们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车祸肇事者,肇事者要赔偿什么,受害人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赔偿: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比如医疗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进行认定。致残赔偿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死亡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精神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性物件损毁等,比如宠物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将宠物视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肇事者在接受处理期间潜逃,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律师回复] (一)如何理解肇事逃逸的“逃逸” 从字面上理解,“逃逸”就是逃跑。交通肇事逃逸,即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让有关机关无法对其进行处理,从而使其肇事责任难以被追究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第三条明确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 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 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上述《解释》第二条对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基础条件,或曰前提条件的有关情形的规定如下: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或者,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符合上述8种情形之 一,即构成交通肇事罪,具备了肇事逃逸的基础或曰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就构成肇事逃逸,依法应加重处罚。 (二)“逃逸”的限制问题探讨 有观点认为,《解释》所规定的“逃跑”,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 笔者认为,此观点值得商榷。任何事物都有个界限,没有了界限,就无法区分此与彼、是与非。法律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的责任追究,在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主要包括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和民事责任的追究两部分。嫌疑人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期间为了逃避对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承担而潜逃,致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事故的调查、处理无法进行下去,构成肇事逃逸没有问题。 但是,“逃避法律追究”,怎样才算“追究”完毕,此后逃跑不算逃避追究,不算“逃逸”?是公安机关调查、侦查完毕,将案件移送审查?还是公诉机关审查完毕,将案件提起公诉?还是一审宣判完毕,案件处于二审期间?还是案件已经生效,被告人服刑期间?还是被告人服刑完毕?以上是从刑事责任来说。 从民事责任来说,是被害人或其家属向提讼即认为是得到追究?还是一审宣判?或者二审(假定有二审)完毕,案件的判决发生效力?还是判决的钱款执行完毕(很多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判决部分因种种原因无法或者难以得到执行)?从终极的意义上来说,被告人服刑完毕,并给付了判决书确定的金钱数额,可视为承担、履行其交通肇事的法律责任完毕。 但是,笔者认为,“法律追究”和“责任法律责任承担或履行”是两个概念。至迟自一审宣判之日起,可以认为司法机关对交通肇事行为人的刑事以及民事责任已经有了结论,其责任已经被追究。在一审宣判后交通肇事行为人再逃跑的,应不再认为还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构成其他违法犯罪的,按其他违法犯罪处理。
肇事逃逸受害者死亡,肇事者又去自首该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撞人逃逸后又去自首,会不会判刑?关键要看这种情况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逃逸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达不到上述规定,就不会坐牢,以交通行政法规处罚。rn法律根据:rn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rn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rn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nrn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rn(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rn(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rn(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rn《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rn(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rn(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rn(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rn(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rn(5)严重超载驾驶的;rn(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n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rnrn(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rn(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rn(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rn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n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rn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 > 交通肇事可能受到什么处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