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后果: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未能成立,投资人能否要求退还出资费用?
公司未能成立,投资人能否要求退还出资费用要对公司未能成立的原因进行审查分析。
1、如果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能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存在过错的发起人承担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确定赔偿责任范围。
2、但需提醒的是,要向法院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发起人存在过错,如未能提供确切证据或者证据不足,是无法要求赔偿的。而对于公司未能成立造成的损失,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比例承担;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大家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哪些责任
发起人对设立行为产生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通说认为,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合伙。只要公司不成立,设立阶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就要由发起人承担,至于发起人是否有过错在所不问。但是,发起人之间适用的是过错责任,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方责任范围。发起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履行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比照侵权责任法关于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定进行处理。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而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发起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上文已经做出了解答。公司设立失败,即公司设立没能成功,这主要是公司设立过程中,没有依法运作而导致的必然结果。要是你对公司设立失败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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