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司法人其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60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什么是公司法人其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区别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什么是公司法人其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区别

一、什么是公司法人其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具有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权利是进行经营活动,义务是对公司所有的债务承担责任。非公司企业法人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但不是公司制的组织。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公司设立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成立是一种公司满足成立条件而存在的合法状态。

2、性质不同

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而公司的成立则不是一种行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是对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种表现形式。

3、二者与公司登记的关系不同

所谓公司登记,是指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法人团体资格确认的一种法律宣告,是一种公示和监督法律行为。公司登记在本质上仍属公司设立行为,是公司设立这一系列行为的最后一个阶段,而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和公司登记的法律后果。

4、效力不同

公司在成立后,才能取得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名称的排它使用权等,而公司设立则无上述人格和权利。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三、公司偷税漏税法人代表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公司偷税漏税,法人代表会受到罚款处罚,甚至会受到刑事处罚。法定代表人在公司不执行法院判决时,也会受到罚款,拘留的处罚。若是第一次虚报税款的,只需要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什么是公司法人其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区别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0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是公司法人其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区别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1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3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3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8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6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7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2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7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1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1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2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6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7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上市公司法人可当其它企业法人不
可以到其他公司当企业法人,目前也没有明文规定说企业法人代表不可以到另一家企业工作,但就一般情况来讲不得到与原企业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如果因此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话,就必须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企业非法人与企业法人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非法人与企业法人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非法人与企业法人的区别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在我国,公司、农民股份合作企业以及其他具备法人条件并依《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而未实行公司制度的其他企业(如一部分乡镇企业),都属于企业法人。
非法人企业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在我国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非企业法人是指企业法人之外的法人类型,如社团法人、等,有自己的财产,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非法人企业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如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户、合伙企业等,虽有自己的财产,但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换句话说,如果要承担责任,其开办者与该非法人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分公司也是非法人企业,它的总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质,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质;子公司是法人企业,和总公司一样都具备法人资质。
法人企业能够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人企业不能。就是说法人企业只以企业的资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投资人不会再拿钱出来去清偿债务了,但是非法人的话,如果企业资不抵债,那么投资人就必须要用自己的钱去清偿债务。行文至此,我们知道了关于商业车险赔付全额是多少的相关的问题,商业车险是一种保障,能够保障自己的利益损害程度能够降到最低。对于商业车险,只要是有车的人,肯定而且必须是要购买的,因为如果不购买商业车险,你的车在很多地方都会受到限制,连车牌都不能上。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主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2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法人不得自营与其他合伙建立其他公司吗?
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而没有对法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做出限制,意味着法人可以设立多个一人有限公司。另外,也没有限制法人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再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走私货物物品罪的罪与非罪,本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一、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罪与非罪本罪属结果犯。本罪的起刑点为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这是区分普通货物、物品罪与非罪的界限。相对以特定对象的犯罪如淫秽物品罪等而言,本罪行为更为复杂。如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关税,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往境内销售牟利的变相行为,是否构成本罪,则应认真分析其构成条件,只有同时符合下列几个条件的才可能认定为构成其罪:

1)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

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批准;

3)未补缴应缴税额;

4)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补缴的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上面的4个条件如有一个或多个不能成立,就不能认定为犯罪,如虽然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补缴了关税的;虽然未补缴关税但是在海关批准下才在境内销售特定减税、免税货物的;或者既未经过海关批准又未补交关税,且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不是出于牟利的;等等,就都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
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
(一)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其他罪的界限区分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其他罪的关键在于犯罪对象不同,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对象是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和物品。而其他罪的犯罪对象均为特定。随着实践的发展,单个罪的增加,本罪的犯罪对象将进一步缩小。
(二)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偷税罪的的界限这两种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海关监管秩序,而后者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客观方面主要区别是,前者特指在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过程中偷逃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而后者则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缴税额10%以上的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法人公司法人是什么?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非法人企业和非企业法人的区别
[律师回复] 1.定义不同:法人营业执照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向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核发的证明其具有合法合法生产经营权利的法定凭证。非法人企业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所登记的法定凭证。对应的公司不同: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对应的是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对应的是非法人企业。载明的内容不同: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有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经营期限。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包含事业单位设立的营业单位、企业法人下属的分厂;营业部、商店等。持有企业的类型不同;持有该证件承担的责任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2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非法持有毒品罪与其他毒品犯罪并犯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国家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毒品,为此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品管理法》和《管理法》。这几个法规对毒品种植、制造、运输、使用、管理都作了明确、严格的规定,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或许可,持有、保存毒品的行为均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管理的规定,而且行为人非法持有的毒品,随时可能流入社会,危害他人的健康。为此,为了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制,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必须予经惩处。 本罪的对象为毒品,即本法第357条所规定的鸦片、、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可卡因以及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 行为人将假毒品误认为是真毒品而加以收藏、保存,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违反国家毒品管制,实施非法持有的行为,这属于刑法理论上的对象认识错误。对象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 所谓持有毒品,是指行为人持有毒品时,没有合法的根据;或者说,行为人持有毒品,不是基于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或允许。如果行为人合法持有毒品,则不构成犯罪。即依法生产、使用、研究毒品的人持有毒品时,是正当行为,不构成犯罪。如医生因病人病情的需要,为使用毒品而持有毒品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从事毒品管理职业的,经过有权机关批准制造毒品后持有毒品或依法运输毒品的,都是合法行为,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所谓持有毒品,也就是行为人对毒品的事实上的支配。持有具体表现为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法持有支配毒品。持有不要求物理上的握有,不要求行为人时时刻刻将毒品握在手中、放在身上和装在口袋里,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它的存在,能够对之进行管理或者支配,就是持有。持有时并不要求行为人对毒品具有所有权,所有权虽属他人,但事实上置于行为人支配之下时,行为人即持有毒品;行为人是否知道自己具有所有权、所有权人是谁,都不影响持有的成立。此外,持有并不要求直接持有,即介入第三者时,也不影响持有的成立。如行为人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毒品委托给第三人保管时,行为人与第三者均持有该毒品。持有是一种持续行为,只有当毒品在一定时间内由行为人支配时,才构成持有,至于时间的长短,则并不影响持有的成立,只是一种量刑情节,但如果时间过短,不足以说明行为人事实上支配着毒品时,则不能认为是持有。 非法持有毒品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即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禁止非法持有的毒品而故意持有。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自己持有的是毒品,则不构成本罪。非法持有毒品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多种多样,因此故意的具体内容不限。有人认为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意图才构成犯罪。我们认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是针对那些当场查获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毒品,行为人世不说明持有毒品的目的、来源,又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犯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或窝品的行为,而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如果司法机关能够查明行为人具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目的,则其构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法人与企业法人有区别吗?
公司必须是企业“公司必须是企业”也就是说公司必须具有企业的全部特征。公司必须是法人法人就是指公司组织体在法律上的人格化。公司必须是法人,就是强调公司必须具有法人的全部特征。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律师回复] 1、企业在概念范畴上是包含的。企业是组织众多个人开展经济活动的一种方式,而是企业的组织形式,是解决筹集大量资金碰到许多问题时候的一种标准方法,但是也可以采取其他的组织形式。
2、埃格诺森《经济行为与制度》一书中将现代发达的外国国家常见的经济组织分为六种:业主所有者,合伙制企业,不公开招股,公开招股,金融互助社和非营利组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最后一种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从契约的含义来理解企业,那么最后两种是否是经济组织也很难判断。因此,通常理解企业的主要形式有3种
第一,业主所有者。有时候也称个人独资,这类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最终决策权为同一主体,这类企业的成员由单个人或者家庭为主,为附近的居民提供一些最简单的生活资料,是费用最低的企业组织形式。如学校两旁的小吃店,旅馆,报摊。
第二,合伙制企业。指的,是几个人(两个人以上)将各自的资源集中建立起来,个人根据自己的出资额的多少分享收益和承担风险。这种企业有利于增加初始规模,但是共有企业产权,后期合伙人搭便车的行为难以克服。
第三,。目前它是最重要的,它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正因为这样,可以有名称,享受很多自然人的法律权利,同时管理权和所有权的分离,有限责任和易于转让所有权和永续经营的优点使得更容易筹集资金,缺点是创办比前两者要复杂的多,而且它不得不面临双重扣税(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2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企业与集体企业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
(1)法律依据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派出,对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4)管理者角色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
第一节、
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0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法人变更其他不变可以吗?
公司法人变更其他不变也是可以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其他岗位设置和人员可以不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后,企业的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其中还涉及到发行债券,股票上市等内容。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企业与集体企业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
(1)法律依据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派出,对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4)管理者角色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
第一节、
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20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私营企业与个体企业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个体工商户是个体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是生产资料个人所有,以个人或家庭成员自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个体厂商户既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又是生产经营的劳动者。根据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可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两个帮手,有技术的可以带三五个学徒。 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私营企业的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投资考对企业生产资料有占有、使用、处置和分配权。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私营企业的生产资料与雇工劳动结合,私营企业的投资者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者。 因此,个体工商户是一个人的企业,且是无限责任,其家庭财产对企业负有连带责任。严格意义上讲,个体工商户不能算企业,只是经营的一种手段或方式。私营企业可以是一个人公司,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是股份制公司。这类企业按股东投资承担责任,并据此享受利益和权利。这两类企业是不同的分类,个体户是企业经营性质,而私营企业是所有权性质。 私营企业可划分为三种: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仟;合伙企业,指::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即当菜一合伙人无力偿付其应负胡的债务财,其他合伙人必须负责偿付‘有限责任公司,指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仟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申请开办私营企业,应当具备必要的条件: (1)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2)有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及从业人员; (3)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具备这些条件后,申办人持有关证件向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经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后即可营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纠纷 > 什么是公司法人其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