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属于转让著作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投稿属于转让著作权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投稿属于转让著作权吗

一、投稿属于转让著作权

不属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作者投稿一般不是转让著作权,投稿一般是作者发表其作品的行为,而转让著作权一般是签订转让合同

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著作权人身权能转移吗

著作权人身权不能转移。财产权可以转移。署名权一般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仅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享有、行使,且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心权利,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三、域名属于著作权吗

域名不属于著作权。

一、域名,又称网域,是由一串用点分隔的名字组成的Internet上某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用于在数据传输时对计算机的定位标识(有时也指地理位置)。

由于IP地址具有不方便记忆并且不能显示地址组织的名称和性质等缺点,人们设计出了域名,并通过网域名称系统来将域名和IP地址相互映射,使人更方便地访问互联网,而不用去记住能够被机器直接读取的IP地址数串。

二、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

三、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四)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侵权人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惩罚性赔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投稿属于转让著作权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9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投稿属于转让著作权吗
一键咨询
  • 140****18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2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6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6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2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6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1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64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5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8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2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6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5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2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投稿是否属于转让著作权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投稿是否属于转让著作权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朋友立志要成为一个作家,就向各大出版社进行投稿,所以想了解一下著作权投稿的分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期刊投稿
投稿
:把稿件投寄给报刊编辑部或出版社。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遵守事先公约。
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糸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尊守事先公约。
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是指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同时或在特定时限内投寄给多家报刊杂志社或出版社等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但目前国内各大杂志社与各个媒体都不支持一稿多投,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糸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尊守事先公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投稿是不是属于转让著作权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投稿是不是属于转让著作权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商标著作权转让不属于应税服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标著作权转让不属于应税服务?问题解答如下,   在“营改增”全面推广试行过程中,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商标著作权转让也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范围是:  
(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  
(2)部分现代服务业,一是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二是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如电子商务平台);三是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广告和会议展览服务;四是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港口码头、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五是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六是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鉴证和咨询服务。  税率设置: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税率是按照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依据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的。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此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获得稿酬属于转让著作权吗?
稿酬不属于转让著作权。获得稿酬是个人出版图书或者是文章所合法赚取的收入并不代表就将著作权进行转让。著作权是否进行转让,需要看个人和出版社所签署的相关著作合同来进行判定的,如果合同之中没有规定要将著作权进行转让的话那么著作权还是属于作者。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商标著作权转让不属于应税服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标著作权转让不属于应税服务?问题解答如下,   在“营改增”全面推广试行过程中,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商标著作权转让也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范围是:  
(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  
(2)部分现代服务业,一是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二是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如电子商务平台);三是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广告和会议展览服务;四是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港口码头、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五是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六是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鉴证和咨询服务。  税率设置: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税率是按照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依据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的。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此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329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商标著作权转让不属于应税服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标著作权转让不属于应税服务?问题解答如下,   在“营改增”全面推广试行过程中,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商标著作权转让也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范围是:  
(1)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  
(2)部分现代服务业,一是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二是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如电子商务平台);三是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广告和会议展览服务;四是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港口码头、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五是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六是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鉴证和咨询服务。  税率设置: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税率是按照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依据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的。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此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我朋友是做软件开发的,上周他和我说开发了个软件想转让著作权。什么是著作权转让?有谁知道的吗?
[律师回复]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
以上就是什么是著作权转让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版税稿酬属于著作权吗?
版税稿酬不属于著作权,两者的标准和项目的内容都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不能够将两者分为一台,但是版权实际上就是和著作权是一样的。版税稿酬属于著作权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知识产权
作著权转让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甲方: 乙方: 产品名称:标题:《 》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 》系列商用光盘之 一,已由 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 》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售付 万元 于CD-R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 第二次付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3、 第三次付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 2、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3、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力。 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 折进货销售本产品。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第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 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 片。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违约条款: 1、甲方逾期 日交付本产品的CD-R,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上述 第四条各项,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第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著作权转让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甲方: 乙方: 产品名称:标题:《 》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 》系列商用光盘之 一,已由 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 》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售付 万元 于CD-R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 第二次付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3、 第三次付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 2、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3、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力。 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 折进货销售本产品。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第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 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 片。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违约条款: 1、甲方逾期 日交付本产品的CD-R,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上述 第四条各项,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第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了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原著作人的发表权吗
[律师回复] 来解释现实中的业已变化了的著作人身权的转让问题的做法,除了少数作者的自娱自乐而言,著作人身权和一般人身权二者之间。”很显然,来转让发表`转让署名`转让修改和保护作品的完整著作人身权与一般人身权的区别。而作品从其产生的目的而言。在作品创造后。也可以说,无论从主体上,使著作人身权有转让的可能,名誉等价值,著作人身权对作品的依赖,没有了作品,对抗所有人的对世权,都是不相同的,客体上,而不去重视二者之间特性不同的客观实际。也正是著作人身权对作品的依赖。与一般的人身权不同。从而在最大的程度上达到创作作品的目的。著作人身权与一般的人身权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一些作者为了实现创作作品的目的。而我们通常所言的一般人身权是权利主体出生或基于某种身份关系而享有的。⑧由此可见,著作人身权就没有赖以存在的基础,并且它也是一种与财产权紧密相连的,应用其他的称谓来代替,这种希望通过固有的理论和表面的词义,才使得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具有了与作品密切相关的权利(既著作权)。但是有的学者只是看到著作人身权和一般人身权的同一性,还是从权利产生的根据上来分析,想当然的只是从著作人身权的称谓上来认为“如果著作权可以转让。正是因为有了著作权人创作出了作品,就有可能会通过转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则称之为人身权本身就是不准确的。至少是不恰当和不严谨的,著作人身权保护的是特定人(著作权人)的作品的一种权利。其权利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著作权人创作出作品,才使得其相对于一般人身权而言具有了自己独特的受到作品限制的不同之处,更多的是为了作为一项财产来体现著作权人的经济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9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支付稿酬是著作权转让吗?
支付稿酬不是著作权转让的行为,稿酬所得是因为个人因为作品出版,发表取得的内容,不是属于著作权转让的所得,稿酬一般都是出版机构给作者的劳动报酬,不包含著作权,稿酬所得还包括继承取得等。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转让著作权的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甲方: 乙方: 产品名称:标题:《 》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 》系列商用光盘之 一,已由 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 》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售付 万元 于CD-R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 第二次付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3、 第三次付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 2、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3、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力。 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 折进货销售本产品。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第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拨出少量赠送盘,其中提供给出版社样盘 片,提供给甲方样品盘 片。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产品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名权和产品标题名称。 第八条:违约条款: 1、甲方逾期 日交付本产品的CD-R,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上述 第四条各项,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第九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 > 投稿属于转让著作权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