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轻伤能赔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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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被车撞了轻伤能赔多少?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被车撞了轻伤能赔多少?

一、被车撞了轻伤能赔多少?

1、按照医院对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司法解释:

赔偿费用包含下列内容:

医疗费(包括后期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车旅费、必要的营养费。具体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二、被车撞了轻伤没住院怎么赔偿

被车撞了轻伤没住院的赔偿有: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营养费赔偿标准:营养费通常是根据医院出具的意见进行确定。

2、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

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起诉流程有:

(1)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

(2)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3)开庭审理

(4)宣布判决,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随后送达裁判文书,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日。如放弃上诉,则上诉期届满,裁判文书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被车撞了轻伤能赔多少?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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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赔偿事宜:报警:首先,应该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就医:确保您的伤势得到妥善治疗。保留医疗费用的单据和病历。收集证据: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的照片。协商赔偿:您可以与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以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双方能够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和解方式解决。若是对借钱起诉流程和费用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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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到,直行撞了,算轻伤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骑电动车把小车撞了怎么办报警,划分事故责任后赔偿。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1、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如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4、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有偿代驾和无偿代驾处理上面有何区别
1、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予以支持。”故一般情况由车辆所有人负责,但当代驾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2、雇人代驾:按雇佣关系处理车主临时花钱雇人代驾,双方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车主投保的险种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车主负责。但是,如果代驾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轻微撞人逃逸后怎么处罚,轻微撞人逃逸后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轻微肇事逃逸处罚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2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五项至 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轻微肇事逃逸拘留多久 一般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责,可能面临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包括记12分,罚款200到2020元,也可以处15天以下拘留,不会有太大事情。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提车熄火查状况。 车辆发生刮擦事故,应该立即选择合适地点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关掉车子的引擎。在特定情况下应准守特定情况下的规定,如夜间还要开示廓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还需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基本信息要记录。 记录双方车辆信息与车主信息。记录下双方车牌号、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等信息都是必要的。推崇的做法预先印制好一些表格,以备作发生刮擦事故的协议用,省事省力。 3、人员伤亡先报警。 确认双方人员安全状况。根据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是当事人应立即报警的情况之一。若刮擦事故中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应当立即报警。对于不属于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必须报警的八种情形的,并且无大碍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或者自行达成协议,快捷处理。 4、车辆损伤要取证。 查看车辆状况,应用数码工具记录现场情况是得当的做法。比如应用收据的拍照功能、随身携带的数码相机对刮擦部位、车况进行记录。通常是要对车前、车后侧、碰擦部位等进行多角度拍摄。拍摄画面最好有反映双方当事人都在现场的取景。 5、责任认定要明确。 判定责任,达成协议。常见情况有: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前车的,后车担责;机动车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的,变更车道方担责;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正常放行的车辆转弯未让直行车先行的,转弯车担责;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的,未让方担责等等。根据规则迅速判定责任,达成协议。 6、车辆定损便理赔。 先去保险理赔中心对车辆进行定损。在之后的修车程序中要保存好修车发票。凭修车发票等有效票据获得相应的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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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了轻伤怎么样赔偿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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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后逃逸会不会判刑,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定,对于不构成犯罪的,不会被判刑,但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 第二项、 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 第一项、 第三项、 第五项至 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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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轻微伤怎么赔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医疗费等直接费用计算,轻伤一般可以要求赔偿5-6万元(参考数目),如果构成残疾的,可以要求10万元以上赔偿。加害人需要受害者写谅解书,达到减轻从轻处罚,如果没有谅解书的,一般都是判决实刑的。 1、各种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2、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撞了人轻伤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撞了人轻伤怎么赔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撞了人轻伤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赔偿权利人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的话,如果被告主张时效抗辩,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的金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赔偿清单才能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因交通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不完全等同于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的范围要比交通事故当事人宽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在一般情况下是负有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当事人负有责任时,损害赔偿义务人是驾驶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但是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才由国家机关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驾驶人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是国家机关时,该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才承担法定赔偿义务。
三、怎样确定受理交通事故
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人民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应予受理。
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的,人民应当受理。
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对于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公安机关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采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和调解,但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当事人可以持公安机关的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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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您好;6;2,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4,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3。三、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未能及时报案的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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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撞了,轻伤,怎么赔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被车撞了轻伤怎么赔偿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受害人为治疗因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输血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在司法实践中, 首先,医院的收款凭证中出现新的收费项目如伙食费、空调费、护理费等。其中伙食费系重复计算,因为住院伙食补助费已经列为法定的赔偿项目,将在下文详述。空调费和护理费由医疗机构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单方附加,非受害人一方的意愿,其合理部分应予以赔偿。 其次,部分受害人仅仅提供门诊药费的收费凭证,却没有相应的门诊病历,对此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不应支持,如果受害人能举证证明确为治疗所需即能够证明其关联性的除外; 最后,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称为建议休息证明,该证明需要主治医师签字并加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专用章)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定残后,受害人将根据伤残的程度,得到残疾补偿金。收入状况根据受害人的不同情况分为: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1)对此受害人要提供所在单位的合法证明(证明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收入),司法实践中,对是否应当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交费证明、完税证明、工资单等证明材料,不同不同法官对此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另外根据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受害人没有提供前述材料就一律对其误工费不予支持,显然与法与情相悖。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有些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并不会扣发或者全部扣发其(工资)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如果同样对其按照全部收入(工资)进行赔偿,受害人将得到双重收益,这与侵权法的填补损害的基本功能不符。 2、对于没有固收入的,笔者根据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不同分为: (1)城镇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如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证明),受害人要提供其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证明, 然后提供其从事何种行业的证明(如营业执照、营运证明等),提供前述证明后,才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对农村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农村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纯收入来计算。 3、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其误工费如何计算?有人认为不能主张误工费,因为60周岁以上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是被赡养的对象,所以不存在支付误工费的问题;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别对待,因为年满60周岁不一定就丧失劳动能力,仍有很多人在不同岗位从事着不同的工作。另外,城市居民有一部分人年满60周岁后可以得到退休工资的话,那么农民就没有了。因此,只要受害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误工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但是应当提高对其误工收入相关证据的审查标准。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从高法解释来看,决定护理费高低的有三个因素:首先,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对此可以参照本文关于“误工费”的论述,另外,也可以参照当地医院护工(或者请保姆)的收入;其次,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护理期限一般住院治疗的时间,没有住院,仅仅通过门诊治疗,一般不计算护理费。对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如果另一方对于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有异议,可以申请对此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四)交通费 1、根据受害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2、对于受害人外地的亲属来往的交通费,笔者认为如果受害人发生事故后,死亡或者出现长时间昏迷或者经鉴定为重伤或者可能造成重度残疾的,其外地亲属(不得超过三人)来往的交通费应当给赔偿; 3、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其住宿人数及其必要性可以参照本文交通费的分析。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根据1996年2月1日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八条第 (一)项规定“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为15元,发达地区为2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这里规定的特殊地区是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车撞人轻伤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被车撞了轻伤怎么赔偿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受害人为治疗因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输血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在司法实践中, 首先,医院的收款凭证中出现新的收费项目如伙食费、空调费、护理费等。其中伙食费系重复计算,因为住院伙食补助费已经列为法定的赔偿项目,将在下文详述。空调费和护理费由医疗机构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单方附加,非受害人一方的意愿,其合理部分应予以赔偿。 其次,部分受害人仅仅提供门诊药费的收费凭证,却没有相应的门诊病历,对此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不应支持,如果受害人能举证证明确为治疗所需即能够证明其关联性的除外; 最后,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称为建议休息证明,该证明需要主治医师签字并加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专用章)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定残后,受害人将根据伤残的程度,得到残疾补偿金。收入状况根据受害人的不同情况分为: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1)对此受害人要提供所在单位的合法证明(证明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收入),司法实践中,对是否应当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交费证明、完税证明、工资单等证明材料,不同不同法官对此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另外根据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受害人没有提供前述材料就一律对其误工费不予支持,显然与法与情相悖。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有些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并不会扣发或者全部扣发其(工资)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如果同样对其按照全部收入(工资)进行赔偿,受害人将得到双重收益,这与侵权法的填补损害的基本功能不符。 2、对于没有固收入的,笔者根据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不同分为: (1)城镇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如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证明),受害人要提供其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证明, 然后提供其从事何种行业的证明(如营业执照、营运证明等),提供前述证明后,才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对农村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农村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纯收入来计算。 3、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其误工费如何计算?有人认为不能主张误工费,因为60周岁以上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是被赡养的对象,所以不存在支付误工费的问题;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别对待,因为年满60周岁不一定就丧失劳动能力,仍有很多人在不同岗位从事着不同的工作。另外,城市居民有一部分人年满60周岁后可以得到退休工资的话,那么农民就没有了。因此,只要受害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误工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但是应当提高对其误工收入相关证据的审查标准。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从高法解释来看,决定护理费高低的有三个因素:首先,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对此可以参照本文关于“误工费”的论述,另外,也可以参照当地医院护工(或者请保姆)的收入;其次,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护理期限一般住院治疗的时间,没有住院,仅仅通过门诊治疗,一般不计算护理费。对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如果另一方对于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有异议,可以申请对此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四)交通费 1、根据受害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2、对于受害人外地的亲属来往的交通费,笔者认为如果受害人发生事故后,死亡或者出现长时间昏迷或者经鉴定为重伤或者可能造成重度残疾的,其外地亲属(不得超过三人)来往的交通费应当给赔偿; 3、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其住宿人数及其必要性可以参照本文交通费的分析。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根据1996年2月1日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八条第 (一)项规定“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为15元,发达地区为2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这里规定的特殊地区是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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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子撞了轻伤怎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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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被撞,轻伤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被车撞了轻伤怎么赔偿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受害人为治疗因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输血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在司法实践中, 首先,医院的收款凭证中出现新的收费项目如伙食费、空调费、护理费等。其中伙食费系重复计算,因为住院伙食补助费已经列为法定的赔偿项目,将在下文详述。空调费和护理费由医疗机构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单方附加,非受害人一方的意愿,其合理部分应予以赔偿。 其次,部分受害人仅仅提供门诊药费的收费凭证,却没有相应的门诊病历,对此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不应支持,如果受害人能举证证明确为治疗所需即能够证明其关联性的除外; 最后,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称为建议休息证明,该证明需要主治医师签字并加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专用章)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定残后,受害人将根据伤残的程度,得到残疾补偿金。收入状况根据受害人的不同情况分为: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1)对此受害人要提供所在单位的合法证明(证明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收入),司法实践中,对是否应当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交费证明、完税证明、工资单等证明材料,不同不同法官对此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另外根据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受害人没有提供前述材料就一律对其误工费不予支持,显然与法与情相悖。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有些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并不会扣发或者全部扣发其(工资)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如果同样对其按照全部收入(工资)进行赔偿,受害人将得到双重收益,这与侵权法的填补损害的基本功能不符。 2、对于没有固收入的,笔者根据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不同分为: (1)城镇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如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证明),受害人要提供其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证明, 然后提供其从事何种行业的证明(如营业执照、营运证明等),提供前述证明后,才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对农村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农村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纯收入来计算。 3、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其误工费如何计算?有人认为不能主张误工费,因为60周岁以上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是被赡养的对象,所以不存在支付误工费的问题;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别对待,因为年满60周岁不一定就丧失劳动能力,仍有很多人在不同岗位从事着不同的工作。另外,城市居民有一部分人年满60周岁后可以得到退休工资的话,那么农民就没有了。因此,只要受害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误工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但是应当提高对其误工收入相关证据的审查标准。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从高法解释来看,决定护理费高低的有三个因素:首先,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对此可以参照本文关于“误工费”的论述,另外,也可以参照当地医院护工(或者请保姆)的收入;其次,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护理期限一般住院治疗的时间,没有住院,仅仅通过门诊治疗,一般不计算护理费。对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如果另一方对于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有异议,可以申请对此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四)交通费 1、根据受害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2、对于受害人外地的亲属来往的交通费,笔者认为如果受害人发生事故后,死亡或者出现长时间昏迷或者经鉴定为重伤或者可能造成重度残疾的,其外地亲属(不得超过三人)来往的交通费应当给赔偿; 3、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其住宿人数及其必要性可以参照本文交通费的分析。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根据1996年2月1日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八条第 (一)项规定“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为15元,发达地区为2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这里规定的特殊地区是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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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了轻伤,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被车撞了轻伤怎么协商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2、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注意的事项 轻微交通事故可以理解为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在202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70条之规定,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事实基本清楚的,各方在撤离现场后可自行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对于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一般不能自行协商处理。 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注意的以下事项: 对事故证据进行固定后,迅速撤离现场,不能影响公共交通秩序,否则很可能会被以违反《交通安全法》或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最好及时向车辆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或是保险公司的指示准备理赔手续;必要时向交管部门报案,等侯交通警察处理; 有保险公司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记录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等的应该认真填写,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保单号、车型、事故责任等做详细的记录,然后共同签名; 凭着记录书或是赔偿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理赔。如果在办理理赔的过程中,需要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得向交管部门提出申请,交管部门会按照简易程序处理,在法定的期限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撞人逃逸,轻伤怎么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逃逸作为一种对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危害性极强的行为,既为伦理道德所排斥,又为法律法规所禁止,保险公司亦普遍通过设定责任免除条款的方式对此行为予以否定评价。但在目前司法实践中,部分司法裁判机关援引保险法十八条之规定,即保险人未对免责条款进行明确说明而判决该条款无效,这种因保险人的轻微过错而判决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从而使违法行为人获得巨大利益的做法客观上起到了对肇事逃逸行为的保护和纵容的效果。加之部分媒体不负责任的片面报导,使社会大众误以为肇事逃逸亦可获得保险保障,此类判决与报导已成为该违法行为泛滥的诱因之 一,其社会影响是相当恶劣的。笔者认为,应当从保险法十八条之立法目的实现角度来把握对肇事逃逸等公知公序性质的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审查尺度,从而使裁判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 第五十条、 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单独的交通肇事罪最高为15年,即使造成的后果再严重也不可能判处死刑。除非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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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子撞了轻伤如何赔付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被车子撞了轻伤如何赔付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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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轻微伤撞人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医疗费等直接费用计算,轻伤一般可以要求赔偿5-6万元(参考数目),如果构成残疾的,可以要求10万元以上赔偿。加害人需要受害者写谅解书,达到减轻从轻处罚,如果没有谅解书的,一般都是判决实刑的。 1、各种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2、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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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摩托车相撞,一方轻微重伤,怎么办?
[律师回复] 受伤的一方应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关于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已有规定,但在实践中应严格掌握以下标准和计算方法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左右/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3年度河南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陪护时间或(60元—-100元)×陪护人数×陪护时间
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50元/天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398.03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475.34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398.03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475.3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2398.03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475.34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821.98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627.73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821.98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627.73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821.98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627.73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4821.98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627.73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不考虑伤残赔偿指数)1
1、丧葬费丧葬费金额=2012年度河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元1
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398.03元×20年=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8475.34元×20年=元(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398.0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8475.3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398.03元×5年=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8475.34元×5年=元1
3、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明确的计算标准。一般内部会形成一个基本意见,然后针对不同案件做具体裁量。构成伤残或者死亡的,权利人一般可以争取到。不同伤残程度,不同案情,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多少都会有一定影响。崔新江律师参与的很多案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都不同。近一两年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有很多精神损害抚慰金大都超过2万元,个别超过5万元甚至更多。1
4、备注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15:伤残赔偿指数
(一)单一伤残等级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二)多等级伤残—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对伤残者的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附加伤残等级指数(累加)附加伤残等级赔偿指数分别对应为:一级10%二级9%8%四级7%五级6%六级5%七级4%八级3%九级2%十级1%。限制条件:
1,附加伤残等级指数累加不得大于10%,即:附加累计的总和以10%为上限,超出的不计。
2,“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不得大于100%,即以100%为上限,超出的不计。举例:受害人有三个伤残等级分别为六级、九级、十级,取其最高伤残等级六级的赔偿指数为基本指数:50%,将其低等级九级和十级的赔偿指数转换为附加指数分别为:2%和1%,则其三个伤残等级的“综合赔偿指数”为:50%+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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