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加收罚款如何计算
行政处罚加处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计算。但《行政处罚法》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了规定: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并且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二、听证后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
三、如何进行著作权行政处罚
著作权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侵权制品、没收安装存储侵权制品的设备等。对著作权侵权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自行决定立案查处,或者根据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决定立案查处,也可以根据被侵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知情人的投诉或者举报决定立案查处。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条
对本办法列举的违法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四)没收侵权制品;(五)没收安装存储侵权制品的设备;(六)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行政处罚加收罚款如何计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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