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自书遗嘱又有录音遗嘱,如果两份遗嘱的内容和形式要件都符合法律规定,则后立的遗嘱有效。遗嘱的类型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当存在多份遗嘱且相互冲突时,排除无效遗嘱后,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一份真实有效的自书遗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要具备什么条件
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
即:
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对于有自书遗嘱又有录音遗嘱要如何办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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