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能债权是否转让
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是指在民间借贷中,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把自己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应当符合法定要求。
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一)转让的债权必须是有效存在的,债权的内容不会因为债权转让而改变。债权转让的前提是存在有效地债权。
(二)债权转让人与债权受让人应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而且协议内容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违背。
(三)债权的转让应通知债务人。
借款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就应该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在款项到期后,将通知上载明的具体金额偿还给债权受让人。
借款人以债权转让未经过其同意为由拒绝向债权受让人付款的,债权受让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借款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生效后是否能撤销
债权转让生效后,如果出现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撤销债权转让。
我国法律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民间借债是否合法
满足以下条件的民间借贷合法:
1、该民间借贷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如若其中任何一方,在该笔借贷中存在欺骗,恐吓,威胁等违法行为的,该笔借贷不合法。
2、当出借人出借不是自己的资金时,由于出借的资金并未得到当事人的允许,因此该借贷关系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
3、在民间借贷中扮演中间人的,即以较低利息借到的钱,然后以较高利息转借他人,从而赚取中间利息差额的,由于该行为违反法律,因此其所主张的民间借贷不合法。
4、民间借贷合法的前提是该笔款项的用途合法,如若当事人借钱从事贩毒,走私,赌博等违法行为,而借款人在借钱之前已经知道对方用途的,该笔借款不合法。
5、虽然民间借贷的利息由双方协商,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规定,如若民间借贷的利息超出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则超出的部分无效。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民间借贷能债权是否转让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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