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权的,则就需要原告和被告,因为只要是诉讼,不论是何种诉讼,就一定会产生原告和被告。如果是当事人自行协商变更监护权的,则不需要原告和被告。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二、第一监护人和第二监护人是不是存在
第一监护人和第二监护人不存在。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担任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监护权变更中是不是存在原告和被告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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