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非法经营罪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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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怎样认定非法经营罪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怎样认定非法经营罪

一、怎样认定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市场秩序;

4、客观方面存在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经营石油怎么定罪

非法经营石油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非法占道经营怎样处罚

占道经营属于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和其他设施,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这种行为的处罚为:

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三)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四)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五)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六)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怎样认定非法经营罪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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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非法经营行为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行为。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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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应怎样认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非法经营罪应怎样认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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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非法营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运营是需要合法合规的,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干非法运营的事,非法营运是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那么,非法营运如何认定呢?非法营运如何认定?具体分析如下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一、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所谓道路运输,是指在道路上通过交通运载工具运送旅客或者货物的活动。道路运输活动根据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以区分为经营性道路运输和非经营性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也就是道路运输经营,主要指为社会提供服务、发生费用结算或者获取报酬的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方式结算除运费单独结算这种方式处,还包括运费、装卸费与货价并计,运费、装卸费与工程造价并计,运费与劳务费、承包费并计等结算方式。非经营性道路运输,是指为本人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或者不收取报酬的道路运输。 二、客运: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三、货运: (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如何认定非法营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运营是需要合法合规的,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干非法运营的事,非法营运是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那么,非法营运如何认定呢?非法营运如何认定?具体分析如下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一、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所谓道路运输,是指在道路上通过交通运载工具运送旅客或者货物的活动。道路运输活动根据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以区分为经营性道路运输和非经营性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也就是道路运输经营,主要指为社会提供服务、发生费用结算或者获取报酬的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方式结算除运费单独结算这种方式处,还包括运费、装卸费与货价并计,运费、装卸费与工程造价并计,运费与劳务费、承包费并计等结算方式。非经营性道路运输,是指为本人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或者不收取报酬的道路运输。 二、客运: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三、货运: (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非法营运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运营是需要合法合规的,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干非法运营的事,非法营运是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那么,非法营运如何认定呢?非法营运如何认定?具体分析如下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一、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所谓道路运输,是指在道路上通过交通运载工具运送旅客或者货物的活动。道路运输活动根据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以区分为经营性道路运输和非经营性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也就是道路运输经营,主要指为社会提供服务、发生费用结算或者获取报酬的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方式结算除运费单独结算这种方式处,还包括运费、装卸费与货价并计,运费、装卸费与工程造价并计,运费与劳务费、承包费并计等结算方式。非经营性道路运输,是指为本人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或者不收取报酬的道路运输。 二、客运: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三、货运: (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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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非法经营犯罪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怎样认定非法经营犯罪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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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法经营罪的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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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运营是需要合法合规的,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干非法运营的事,非法营运是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那么,非法营运如何认定呢?非法营运如何认定?具体分析如下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释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一、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所谓道路运输,是指在道路上通过交通运载工具运送旅客或者货物的活动。道路运输活动根据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可以区分为经营性道路运输和非经营性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也就是道路运输经营,主要指为社会提供服务、发生费用结算或者获取报酬的道路运输。经营性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种方式结算除运费单独结算这种方式处,还包括运费、装卸费与货价并计,运费、装卸费与工程造价并计,运费与劳务费、承包费并计等结算方式。非经营性道路运输,是指为本人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或者不收取报酬的道路运输。 二、客运: (一)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二)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三)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四)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三、货运: (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什么是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愿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非经营者)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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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认定标准怎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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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是指除刑法第225条第
(一)至
(三)项规定以外,其他违反市场准入制度,未经许可从事特定物品或者特定行业的经营行为。
根据刑法第225条(该条已经《刑法修正案》第8条修正)的规定,非法经营行为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未经许可,”是指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取得经营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批准文件。“经营”,是指在生产、流通领域的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的活动。“专营、专卖物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专门机构经营的物品。“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实行限制性经营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国家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属于特殊情形的货物、技术,则限制进口或者出口。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或者许可证管理;对限制进口或者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同时,国家还要求进出口货物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是指由国家许可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出口某种货物或技术的证明,是对外贸易经营的有效依据,也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或者技术查验放行的重要依据。“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是指用来证明进出口货物、技术原产地的有效凭证,是进出口国或地区视原产地不同征收差别关税和实施其他进出口差别待遇的凭证。
3.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刑法修正案》第8条规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原第三项改为第四项。”因此,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则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与上述三类的非法经营行为不同,这一种类的非法经营行为采用的是堵截构成要件方式。堵截构成要件必须遵循两条规则:一是不到不得已时不用;二是法条本身应能明示或者暗示“其他”的内涵和外延。 由于这一堵截构成要件本身内容空白,因此给司法认定带来很大的困难。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2、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2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5、个人或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非法经营罪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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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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