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的范围都有什么
行政许可的范围有,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以及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等等。
《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
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是什么
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为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行政许可进行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一条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十四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三、行政行为的效力是什么
1、合法
合法不合理:合法一般不合理;合法严重不合理。
合法又合理。
2、违法
一般违法;
严重违法。
3、无效
条件:要求从事犯罪行为;明显缺乏法律依据;明显缺乏事实根据;从事客观上不可能的行为。
效力:自始无法律效力。
后果:可随时主张无效;随时宣告无效;当事人可拒绝,不负责任;可获得国家赔偿。
4、撤销
条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
效力:被撤销前推定为有效,撤销后溯及为自始无效。
后果:撤销前不可拒绝,只能先履行;需依据法定程序撤销;撤销后可获得国家赔偿。
5、废止
条件:法律依据改变;客观事实改变;行为目的实现。
效力:废止前有效;废止后无效。
后果:因信赖保护可获国家补偿。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行政许可的范围都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