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赠与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赠与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赠与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赠与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继承的方式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继承方式为法定继承,则是共同财产。若是遗嘱继承,且明确只属于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没有离婚,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没有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三、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怎么区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赠与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9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赠与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键咨询
  • 137****75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4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1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0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17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2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1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6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5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2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3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4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赠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赠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父母的赠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用于夫妻双方婚后居住。夫妻双方离婚时,由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的处理基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结婚后赠与的房屋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赠与的房屋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若父母没有明确规定只赠与一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月王某将自己的二层楼房过户给已婚儿子王小,登记产权所有人为王小,9月王小与妻子丁某闹离婚,对该房所有权产生争议。诉至要求裁决。
对题目问题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房子属王小的个人财产。因为王某在过户登记时将所有权人登记为王小的名字,意味者王某赠与意思给王小非王小夫妇,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婚后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为个人财产”,所以该房应归王小个人所有。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房属王小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王某将房屋过户时的时间界限在王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共同财产
其次,王某在赠与时也未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与给王小个人。
婚姻法
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赠与。该案王某在将房屋过户给王小时既没有签定书面合同,也没有口头明确赠与给王小个人,且那时王小夫妇和睦,通常作为父母赠与财物的真实目的是让儿女生活得更幸福,更和谐,不会想到离婚时分割财产。至于房屋登记簿上的所有权人的名称不影响共有财产的性质,所以婚后父母赠与财物未明确给一方的情况下认定为共同财产更符合立法和司法解释的精神。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赠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赠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间赠与房产能免哪些税?赠与后是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律师回复]
一、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1、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
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因此该赠与有效。若是进行了房产变更登记,就视为赠与行为完成,受赠人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只有协议约定未办理产权登记转移
夫妻间赠与房产但未过户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法律依据为:
(1)婚姻法
第十九条
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该规定为夫妻在此期间对包括赠与房产在内的财产进行约定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夫妻约定的财产关系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
(2)物权法
第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也属于不动产权属变动,应依照登记生效原则,确认房产转让的效力。不能以婚姻财产为由将赠与房产转让的效力置于物权法的调整范围之外。
(3)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规定为夫妻在赠与房产过户前对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提供了依据。
一方赠与另一方不动产,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撤销的。
二、夫妻赠与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1、赠与合同中没有说明属于夫妻中任何一方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
2、赠与合同中说明属于夫妻中某一方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间赠与房产过户不需要缴纳哪些税?
1、不需要缴纳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4号)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2、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78号)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11号)第二条第
(二)项规定,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4、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规定,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属于细则中“赠与”所包括的范围。
5、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37号)规定,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因此,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不应缴纳印花税。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5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间赠与房产能免哪些税?赠与后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律师回复]
一、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1、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
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因此该赠与有效。若是进行了房产变更登记,就视为赠与行为完成,受赠人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只有协议约定未办理产权登记转移
夫妻间赠与房产但未过户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法律依据为:
(1)婚姻法
第十九条
第二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该规定为夫妻在此期间对包括赠与房产在内的财产进行约定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夫妻约定的财产关系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
(2)物权法
第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也属于不动产权属变动,应依照登记生效原则,确认房产转让的效力。不能以婚姻财产为由将赠与房产转让的效力置于物权法的调整范围之外。
(3)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规定为夫妻在赠与房产过户前对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提供了依据。
一方赠与另一方不动产,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撤销的。
二、夫妻赠与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1、赠与合同中没有说明属于夫妻中任何一方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
2、赠与合同中说明属于夫妻中某一方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间赠与房产过户不需要缴纳哪些税?
1、不需要缴纳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4号)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2、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78号)第一条第
(一)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11号)第二条第
(二)项规定,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4、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规定,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属于细则中“赠与”所包括的范围。
5、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137号)规定,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因此,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不应缴纳印花税。
父母赠与的财产是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父母赠与的财产是是否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解答如下, 若父母没有明确规定只赠与一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月王某将自己的二层楼房过户给已婚儿子王小,登记产权所有人为王小,9月王小与妻子丁某闹离婚,对该房所有权产生争议。诉至要求裁决。
对题目问题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房子属王小的个人财产。因为王某在过户登记时将所有权人登记为王小的名字,意味者王某赠与意思给王小非王小夫妇,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婚后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为个人财产”,所以该房应归王小个人所有。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房属王小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王某将房屋过户时的时间界限在王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共同财产
其次,王某在赠与时也未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与给王小个人。
婚姻法
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最高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赠与。该案王某在将房屋过户给王小时既没有签定书面合同,也没有口头明确赠与给王小个人,且那时王小夫妇和睦,通常作为父母赠与财物的真实目的是让儿女生活得更幸福,更和谐,不会想到离婚时分割财产。至于房屋登记簿上的所有权人的名称不影响共有财产的性质,所以婚后父母赠与财物未明确给一方的情况下认定为共同财产更符合立法和司法解释的精神。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赠与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赠与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赠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赠与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赠与的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赠与的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父母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周某与吕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结婚5年后2010年,周某的父母给周某买了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房屋产权证上写的是周某一人的名字。2011年,双方因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胶,导致感情破裂,吕某要求离婚,并认为房子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要求分割房子。而周某坚决不同意,称该房子属于父母出资购买的,属于我个人财产,吕某无权分割房子。  判决  认为,该房产属于周某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周某一人名下,虽然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但是取得的房产属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情形,就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作出判决,房产属于周某个人财产,吕某无权分割房产。  相关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
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律师建议  此条解释与之前的《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22条
第二款有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
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如果此案发生在2011年8月13日之前判决,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规定,吕某就享有分割的权利,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8月13日之后,新解释优先于旧解释,有冲突的以新解释为准,根据最新司法解释
(三)规定,判决是正确的。  这里,
第一款与第二款有个区别就是第二款后面有“但当事人另外约定除外”,而第一款没有除外条款,这里就是告诉大家,父母必须明确表明将房产赠与给夫妻双方(比如公证赠与),这时该房产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是一方财产。如果采取书面协议方式赠与房产,但没有办理公证手续,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父母是可以撤销赠与房产。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夫妻婚后赠与房产算不算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前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一般应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婚前房产婚后卖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具体情况讨论:
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4、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还贷或者出首付款者用个人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赠与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