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办房产继承
办房产继承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份额。然后,继承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材料包括,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经登记机关确认符合条件的,核准过户,发给新的权属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二、房产继承遗嘱怎么生效
房产继承遗嘱生效,需符合以下情形: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爷爷房产孙子怎么继承
孙子想要继承爷爷房产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
1、遗赠。由于孙子并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其可以通过接受爷爷遗赠的方式继承爷爷的房产。具体操作如下:爷爷在生前以真实的意思表示在遗嘱里写明,自己去世之后,自己的房产将通过遗赠的方式让孙子继承。此时,孙子在爷爷去世之后,以继承人的身份,通过遗嘱继承取得爷爷遗产;
2、代位继承。如果爷爷在生前并没有立下遗嘱,那么爷爷的继承人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爷爷遗产。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法定继承人的孙子,此时如果想要继承爷爷房产,就只能通过代位爸爸。即通过爷爷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来继承爷爷房产。而孙子能代位爸爸继承的前提是,爸爸先于爷爷去世。
3、遗嘱继承。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值得一提的是,这几种遗嘱方式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所以,爷爷想要立遗嘱给孙子房子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增强遗嘱的效力。在爷爷去世后,孙子可以根据公证遗嘱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从而取得爷爷的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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